经费开支和财务报支若干规定
第一条 经费开支的管理
1、各种大项支出都须事先提出预算计划,并填制预算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并报所分管财务的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执行中,应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办理,特殊情况应事先说明理由经办公室审核、所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2、财务报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须经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每笔开支均须出具合法的、正规的票据,经财务部门确认其合法性、完整性后,方可作为报销凭据。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的管理
1、各科室根据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经所主要领导同意后,确定出差任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随带有关通知等相关材料到财务室办理“五定单”手续,参加会议人员按会议通知及有关规定办理。财务室根据出差天数、人数、地点、交通工具,按差旅费开支标准合理核定借款金额,经所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填写借款单,予以借款。没有办理“五定单”,一律不予报支差旅费。
2、因公出差和参加会议期间未经所主要领导事先批准不得自行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计划外活动,否则费用自理。出差期间的补贴以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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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报有关领导方可报销。
3、出差返回后一个星期内应及时向财务报帐,无正当理由逾期拖延者不予报销,并从借款人本人工资中扣回所借差旅费。
第三条 会议开支的管理
会议费开支实行专项审批制度。以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统一编制预算。各科室按工作计划召开的业务会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须填写会议费预算单报办公室,由财务人员负责审核会议时间、地点、人数,按省财政厅下发的会议有关标准,确定会议经费开支额,由所主要领导审批。会议规模和时间从严掌握,以节约开支。
第四条 办公设备的购置管理
所财产购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添置办公设备,应事先提出计划,经办公室综合平衡并报所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购置,统一验收登记造册,由领用科室负责管理。
第五条 现金的管理
除差旅费和1000元以内零星开支外,其它开支原则上应办理转帐结算。
第六条 教育、培训费用的管理
1、省内短期业务学习和培训,按正式通知,经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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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2、赴外地脱产学习,其路费等有关费用经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报支。
第七条 关于财务规定的执行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先办后批,否则费用自付。有关财务规定,财务部门有义务做相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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