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防止该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协议内容
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的名义开展超越授权范围的业务,乙方不得将名称、商标及相关设计用于任何设计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商业用途。
2.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超出授权行政区域授权或默许任何第三人使用“****”的名称及相关设计,包括****、****、****、****、****等。
3. 乙方不得使用****教材及教学方法进行私自教学,不得脱离课堂销售****教学教材,或举办类似硬笔练字培训班。
4. 本协议只授权乙方在签约区域内的面授教学,乙方无权进行函授或通过网上向乙方行政区外的区域进行面授教学。
5. 乙方必须保证坚决保守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商业信息、管理经验和技巧方法等机密,不得以出售、翻印、转让等方法向他方提供甲方的内部培训等教材资料,一切记录着本协议所述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视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不得私自转发传播。
6.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涉及的授权范围或因乙方原因直接或间接诋毁甲方的声誉,给甲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与商誉损失费,该项费用的金额须足够挽回甲方商誉为标准,如不能计算则双方共同认可数额为贰拾万元整违约金。
7. 本合同为中文文本,自双方签字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