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交付说明
工程名称 营口北海渔民回迁楼工程 所属栋号 A16#、A18#、A19#、A20#、A21#楼,AC15#、AC16#储物间,A区污水处理站,A、C区发电机房、A、C区市政综合工程 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营口北海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营口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交付日期 内容: 由我司承建的营口北海渔民回迁楼工程已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纸设计)及监理单位要求完成施工及资料归档工作,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验收完毕并认定“本工程质量合格,资料完整(资料内尚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地勘公司公章,其原因是建设单位与这三家公司的工程款拨付问题造成的,与我司无关;我司已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此三家公司的公章可以不盖章的情况下”将资料归档工作完成;我司特此声明对本次已完成资料归档的项目、栋号不在参与及配合此三家公章加盖工作。)主要安全和功能检测符合要求,本工程为合格工程”后,现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由于本工程工期较长及后期拨款等原因现明确双方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交付说明上签字后,工程的管理权限和保管责任转移到建设单位,但不免除我司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对工程质量的保修义务和质量职责及扫尾工程的施工责任。如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及责任我司概不负责: 1、业主入住后因装修、改水、电、暖管线等原因对建筑结构、保温、防水、门窗及配套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 2、交付的栋号如因物业管理不严,楼内设施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3、水、暖调试期间没按通知时间家里留人的业主造成大面积浸泡的经济损失; 4、装修引起的火灾、触电及高空跌落等意外造成的经济及人员损失; 5、小区监控、发电机、换热机组、无负压供水、消防通风等配套设备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6、已交付使用的栋号及所有市政管线、地上设施等公共部位的人为破坏或盗窃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意见: 建设 单位 意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意见: 施工 单位 意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交 付 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