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是安全的第一线,作业的危险场所多,隐患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必须要建立和健全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 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安全员; 2、 安全员持证上岗,必须佩带标志;
3、 安全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图表必须上墙。 4、 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工程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结合安全生产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发现问题要及时,要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检和记录;
6、 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有权纠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并
进行处罚或上报;
7、 安全员检查、保管工地的标语牌、标志牌、旗帜; 8、 危险场所必须挂设警示牌或禁令牌;
9、 检查运输车辆的苫盖,防止脱落,造成意外伤害;
10、 检查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工作,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
人;特殊机械要有专人负责;
11、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分离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港区3号路二期第二标段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