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芦溪镇委员会 三台县芦溪镇
二〇一二年禁毒工作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根据《三台县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 》和《三台县禁毒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禁毒职责和任务
(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禁毒的方针、、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县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将禁毒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系统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禁毒工作年度计划。
(二)明确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抓禁毒工作。对下属单位、部门禁毒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要求,抓责任措施的落实。
(三)积极参加镇禁毒办召开的会议和安排的活动。
(四)按照县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参与禁毒宣传、禁毒重点整治、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
(五)根据县禁毒委的统一部署,镇落实联系点制度,共同开展“无毒社区”联点创建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使禁毒工作在打、防、管、教、戒等各项指标较上年度有明显提高。
(六)了解掌握本辖区涉及禁毒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调整制定有关和管理办法提供依据。
二、考核和奖励
我镇年底将对各单位履行禁毒职责情况进行考评。对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上报县禁毒委进行表彰;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履行禁毒职责差的单位上报禁毒委予以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向县禁毒委说明情况,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目标管理单位:
三台县芦溪镇委员会 (领导签字):
三台县芦溪镇 (领导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签字:
第二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