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防范安全事故及灾害,并在确保员工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并依法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最终责任。
第五条 生产劳务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所有部门的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 所有员工对本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 公司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纳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计划之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接受到系统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九条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内容,培训内容应与员工的工作内容相符。
第十条 新进员工应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内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公司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专业操作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内容,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得到提升。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机构,负责全面检查和考核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生产场所的安全环境、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应定期进行,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整改。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应得到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安全生产预案和应急救援
第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中毒、坍塌、溺水等各类意外事件的预案。
第十七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 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并能组织和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装备等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应得到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公司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于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于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以上为本公司人力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并执行,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