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策划书是⽬标规划的⽂字书,是实现⽬标的指路灯。以下是整理的应急突发环境事件策划书,欢迎阅读!【篇⼀】应急突发环境事件策划书
⼀、基本概况 (⼀)⾏政区划
我县位于XX省西北部,内蒙古⾼原东南陲,古长城外侧。周邻XX市、万全、尚义、康保、沽源、XX县,⼜与内蒙古XX县接壤。东西109公⾥,南北67公⾥,总⾯积4185平⽅公⾥。现有18个乡镇、366个⾏政村、11个⾃然村,总⼈⼝37.1万⼈。
(⼆)⾃然资源
境内地下矿藏丰富,现已发现和探明有⾦、银、铅、锌、硫铁、硅藻⼟、浮⽯、⼤理⽯、萤⽯、橄榄⽯、⽯灰⽯、褐煤、专⽤粘⼟等20余种。蔡家营铅锌矿属全国⼤型综合矿床,富含铅、锌、⾦、银,矿⽯储量达8000万吨。
森林覆盖率达到22%,天然植被以耐寒、旱⽣、半旱⽣草本植物为主,主要有:披硷草、⽺草等。⼈⼯植被为⼈造林⽊和⼈⼯种草,主要树种有:杨树、柳树、榆树、落叶松,主要⼈⼯种草种类有:沙打旺、苜蓿等。 野⽣动物中兽类主要有:兔、⿏、蝙蝠、狼、狐等野⽣动物,禽类有⼤雁、野鸽、喜鹊、野鸡等。 (三)⾃然⽓候
我县⽓候属温带⼤陆性季风⽓候,年均降⾬量397毫⽶,⽆霜期95—110天,年平均⽓温2.6℃,年平均⽇照时数2841.8⼩时,全年活动积温2448℃,年平均7级以上⼤风⽇数53天。⽓温低、⽆霜期短、光照充⾜、平均昼夜温差⼤、⼲旱多风少⾬是主要⽓候特点。 (四)主要河流
境内有25条河流,主要是内陆河⽔系,分三个流域,包括安固⾥淖流域、九连城流域、西盐淖流域,河流主要汇集处为安固⾥淖。安固⾥淖等10条主要河流年产⽔量7261万⽴⽅⽶。地下⽔年补给量2.755亿⽴⽅⽶。现有中⼩型⽔库10座,控制⾯积7.13万亩。 (五)交通状况
张北雄距要位,背靠内蒙,南临京津,地理位置⼗分优越,是闻名世界的古张(张家⼝)库(库伦)⼤道必经之地。县城距北京240公⾥,距张家⼝和京包铁路45公⾥,207国道、张化、张尚、张沽、东商、张三等公路⼲线和正在建设的张⽯⾼速公路于此聚集辐射,构成了以县城为枢纽,连接内蒙、辐射京津的交通运输络,是沟通华北内地与XX坝上及内蒙古的咽喉要道。公路交通四通⼋达,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泄露的危险性增⼤。 (六)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5年,全县共有重点⼯业企业19家,年实现⼯业总产值41604万元;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氧化硫、烟尘、粉尘、固体废物等六项污染控制指标;全年总⽤⽔量450万吨,其中:⼯业⽤⽔总量1.94万吨,共排废⽔282.88万吨,其中⼯业废⽔排放60.88万吨;cod排放量379吨,氨氮排放量18吨,⼆氧化硫排放量270吨,烟尘排放量123吨,粉尘排放量53吨,固体废物排放量1.09万吨。⼯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有:⽪⽑加⼯⾏业、马利、天露等企业,危险源主要有:铅锌矿、东华公司。 ⼆、总则 (⼀)指导思想
以邓⼩平理论、党的xx⼤、xx届xx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为本,保障⼈民群众⽣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环境权益,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促进⼈与⾃然和谐发展。
(⼆)编制⽬的
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及有关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意识和应急能⼒,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污染和⽣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限度地保障⼈民群众的⾝体和⽣命安全。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
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办法》、国家环保总局《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化学品⾸次进⼝及有毒化学品进出⼝环境管理规定》、《XX省环境保护条例》、《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XX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XX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在本县⾏政区域内⼈为或不可抗⼒造成的废⽓、废⽔、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产、经营、贮存、运输、使⽤和处置过程中发⽣的爆炸、燃烧、⼤⾯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影响饮⽤⽔源地⽔质的其它环境污染事件等。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主要包括:
(1)辖区内使⽤、经营、贮存、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企业发⽣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2)城镇⽔源遭受⽣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3)重点污染源和排污企业超标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 (4)地震、洪灾、滑坡、泥⽯流等导致的环境污染; (5)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 (6)其它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作原则
按照统⼀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明确的⼯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作。 1、统⼀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环境污染与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由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县环境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纳⼊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规划建设,在统⼀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进⼀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现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共享。 3、以⼈为本,预防为主
在应急突发环境事件中,要⾼度重视⼈的⽣命权,把保障⼈体健康和⽣命安全放在⾸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员和现场⼯作⼈员的安全防护⼯作,建⽴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控制并消除隐患,减轻环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4、依靠科学,提⾼素质
配备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设施,积极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处置设备的保管和使⽤⼯作,提⾼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技⽔平和指挥能⼒。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对公众的宣传教育⼯作,提⾼公众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救、互救能⼒。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成⽴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发⽣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处理⼯作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作的组织指挥。应急指挥部由县主管环境保护⼯作的副任总指挥,县办主管副主任XX县环保局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环境保护局、安全⽣产监督管理局、、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资源局、⽔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建设局、⽓象局、发展改⾰局、监察局、⼴播电视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各通讯公司、供销社、各乡镇⼈民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态势和处理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决策; (2)进⾏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产和⽣活秩序等⼯作; (4)督促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各⾃⾏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
(5)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作。必要时,组织指挥重点防控单位进⾏应急处理的演练。 2、⼯作机构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作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事件救治组、事件监察组、事件监测组、事件监控组、事件信息组、后勤保障组和宣传报导组,具体职能如下:
(1)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职责⼯作;完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作。成员由县办公室、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该组由县办牵头。
(2)事件救治组:制订救治⽅案;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抢救⼯作,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落实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医疗卫⽣资源调配⽅案,并组织实施。成员由县卫⽣局、防疫站和各医疗单位组成,该组由县卫⽣局牵头。
(3)事件调查组:负责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调查清楚事件发⽣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清楚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清楚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对环境恢复、⽣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员撤离、隔离和警戒⼯作。【篇⼆】应急突发环境事件策划书
⼀、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体健康与⽣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物中毒和重⼤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灾、恐怖袭击、⽣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组织机构:
设⽴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组分别为:重⼤传染病疫情救治⼩组,重⼤⾷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组,重⼤创伤事故救治⼩组。 三、⼯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作⽅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作,协助领导⼩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常监测与报告⼯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组的统⼀指挥,⽴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 (3)做好突发事件⽇常监测和报告⼯作;
(4)建⽴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的,医务⼈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时内向市卫⽣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式在2⼩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报告:
(1)发⽣或者可能发⽣传染病爆发、流⾏的; (2)发⽣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或者可能的重⼤⾷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联系⽅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主管部门进⾏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组)统⼀指挥,⽴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作⼈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防护措施,并在专业⼈员的指导下进⾏⼯作,防⽌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诊医⽣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员,医务⼈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应当⽴即收⼊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应当按照规定将病⼈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员,应实⾏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五、法律责任:
未按照预案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