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 Zhi Ye Jiao Yu………………………………………
论课余行为导向对培养高职学生素质培养的重要性
■ 秦 龙 李再贵 彭太福
————————————————————————————
摘要:针对高职院校学生行为习惯有所偏差的现象,加强学生课余时间的教育与引导对整个高职教育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学生行为习惯的好坏最终也将体现出整个职业教育的成功与否。校在给学生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学生管理工作中对学生课余
时间行为导向的缺失,没有针对学生的课余时间进行有效的长时间干预。由此可以看出对学生可与行为导向已经刻不容缓。
三、课余行为导向干预措施
关键词:行为导向;培养;行为习惯
————————————————————————————
一、课余行为现状分析
高职学生课余行为往往是学校疏于监控地方,也是很多事故的蓄发期,因此对高职学生课余行为的监控显得尤为重要,要做到课余行为的监控,并做出有效的引导,就必须对高职学生的课余行为方式进行总结,为了能够进行有效的监控,随机抽取200名在校高职学生针对课余行为方式及时间分配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以及结果如图一所示:
图一学生课余行为时间分配调查表
行为方式所占时间比(均值)自主学习专业知识20%参加相关证书培训10%参加班级或学校活动10%邀约朋友外出游玩5%参加体育运动10%宿舍或网吧玩游戏10%聚会或者酒吧喝酒5%在宿舍睡觉25%其他5%从学生课余行为时间分析表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学生课余自主学习意识不强。二是学生对参加学校活动的热情不高。三是学生对自己的课余时间没有系统的规划。这表明学生还是在意识上认识不到课余时间的意义何在,对自己的行为习惯置若罔闻。
二、课余行为导向的必要行
1.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
高职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基于操作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模式,那么对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求就比较高,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行为习惯,不能很好的利用课余时间来进行实操训练,来提高学生的实操技能,那么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将不复存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实施将会受到阻碍。
2.面对日渐严格的社会需求的需要随着社会不断颈部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都偏向于复合型人才,不但要求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操技能,对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学生如果不利用课余时间让自己的行为习惯良性发展,加强自身的自主学习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那么面对他们的只有社会的无情。
3.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从学生管理方面来说,高职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差,自制能力差,都成为学生管理者的一大难题,上课迟到、无故旷课、酗酒打架、夜不归宿、晚归等一系列亘古不变的难题都是由于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造成的。再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看,那就是学
120
FAXIAN JIAOYU 2018/05
1.针对新生的思政教育和课余行为干预新生入校,对整个大学环境有很好的憧憬,对一切事物都还保持着好奇和积极探索的心态,对任何事物的接受程度都相对较高,也正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始阶段。在这个时期我们必须将学生的课余行为导向干预到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在常规的教育教师就只是一带而过,告诉学生一定要利用课余时间去多学习,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但是具体改怎么做、课余时间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学生而言都没有办法很清楚的认知,因此,需要教师有针对性的给出指导意见并亲自引导,同样的也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制定有效的学生素质评价体系要想学生课余行为进行有效干预,我们必须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学生素质平价体系。有效科学的学生素质评价体系,不是给学生出的难题,相反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升学生自我监督能力、保障课余行为最大意义化的强力催化剂。3.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对学生课余行为导向的干预,对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要求很高,很高的责任心、超强的团队意识、高度匹配的专业技能、一定水平的心理学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有一定深度的政治素养、超高的执行力等,这些都是椅子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所必备的,也正是学生课余行为导向干预的基础和重要环节。
四、小结由于高职学生在中学阶段没有养成一个很好的学习习惯,导致了很多同学自暴自弃,放任自流,那么对高职学校的学生管理的要求较高、任务较重,对高职学生课余行为导向的干预显的尤为重要且刻不容缓,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有效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等,这些都是课余行为导向的必要保障。提高高职学生的整体素质、提升社会竞争力是我们高职教育工作者努力的主题。
参考文献:
[1]林国旗.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创新与学生课余生活导向[J].科技创新导报,2009.08.
[2]王虹.基于高职药学专业特点的学生课余活动设计与实践[J].考试周刊,2016.16.
作者简介:
秦龙,云南曲靖人,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经管学院副院长。
李再贵,云南昆明人,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经管学院专职辅导员。
彭太福,云南楚雄人,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经管学院专职辅导员。
(作者单位: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