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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井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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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井 须 知

一、 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二、 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胶靴;工作服和鞋袜要穿戴整齐利索,袖口扎好,严禁穿化

纤衣服。

三、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要戴安全帽和矿灯,并且随身携带好自救器,方可入井。 四、 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清点制度。

五、 任何人上下井乘罐时,要遵守乘罐制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听从把钩工

指挥;按顺序依次乘坐罐笼,不得拥挤抢上,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防止坠入井筒发生意外事故。

六、 罐笼升降过程中,罐笼内的每个人都要站稳,手抓牢扶手,不允许把头和手脚或携

带的工器具伸出罐外,更不允许在罐内向外抛扔杂物。 (尺寸:长x宽=1.8米x1米)

井口检身清点管理制度

一、检身人员(由把钩工担任)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清点,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情况。 二、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验身,未经检查,不得入井作业。

三、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严禁酒后和携带烟草或威胁矿井安全的其它易燃物品下井;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人员的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检身,检身人员有权利制止任何不符规定的人员入井;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氧焊机入井。 四、检修期间严格按检修措施执行,无入井许可证者一律不准入井。 五、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有财产和炸药雷管升井,一经发现,除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外,交门进行处理。

七、外单位入井检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项目部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入井。

八、严禁穿带化纤物、拆卸矿灯的工具下井。

九、每个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或刷卡,上井后必须及时登记或销卡。 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 -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下放超长材料一律利用付罐不许用主罐,上下料必须制订专项措施,经审批、传达贯彻后方可进行。

2、严格执行井口管理制度。

3、长材料运入井口后,放在不影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的地方。

4、凡要吊装的超长材料,必须抬到离罐笼较适宜的位置,基本对准罐笼提升中心线方能起

吊。

5、井口进、出车线20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保证井口周围清洁卫生,要将罐笼清扫一次,防止杂物坠井。

二、下放长材料的规定。

1、下放超出现定重量的设备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2、下放长料必须用井口小绞车缓慢吊起入井筒中,用马蹬时操作人员要佩戴保险带、并生根牢固。

3、下放带法兰的钢管,可将卸扣与法兰孔相连,再和钢丝绳鼻连接,下放不带法兰的钢管利用钢丝绳穿过钢管,上下卡牢后起吊。

4、升降大件设备、材料时,运送单位要提前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传达贯彻,以保证按规定安全吊运。

5、摘掉罐笼或在罐笼下方吊运大型材料时,必须有防止物料旋转的措施,吊运使用的钢丝绳套等连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系数。

6、下放钢轨时包括槽钢,工字钢利用钢轨端中间孔用卸扣连接钢丝绳鼻,工字钢一端预先用氧气割孔,不论用什么材料,起、吊时都必须捆在一起,并留有尾绳,在起吊过程中用人力配合起吊。

7、下放直径50mm以下钢管及长木板等重量较轻的材料,直接用人力装,此时把罐笼顶部活动门打开装好之后。上下用绳捆牢,并用木楔使木料不能移动,并在两端放上横档,连接好再使物料慢慢起高,当物料进入井筒停稳确认可靠后走钩。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每次上下材料的规定:钢轨18kg/m每次下10根24kg/m(包括槽钢、工字钢)每次8根,管直径135mm以下每次8根,直径135mm及以上每次3-4根。

2、所用起吊用具钢丝绳保证有6倍以上的安全系数,每次使用前要详细检查一遍,发现有绳鼻损伤、锈蚀、断丝等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钢丝绳套要有备用。

3、井口工作的人员要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站在罐顶作业时要戴好保险带,并生根牢固方可工作。

4、在井口使用的撬棍工具要栓绳,将留绳栓在可靠的地方,检修用的工具必须将留绳系在手腕上,严禁物体坠落井下。

5、起吊前要把人员分工明确,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指挥人员要站在井口两侧。 6、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嘻笑。

7、每次需吊运的物体必须从大料堆中分离出来,搬到井口穿绳。

8、在罐内下长料时,罐顶部的活动门打开必须用棕绳绑牢,以免碰刮。

9、井上口吊装物料,井下口15m范围内设好警戒,不得有人员入内,下口托运物料时,上部人员不得走动。

10、施工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对提升绞车司机作以特殊安排。

井口管理制度

一、 井口管理工作由运搬队主要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由把钩工具体负责。正常情况下,

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人员必须在候罐室内等候上罐,不得滞留或拥挤在井口,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按每罐规定的人数点钩上罐。扛抬笨重物品的人员,要服从把钩工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等候上罐。

五、对入井人员由把钩工执行验身制度,严禁携带火种及烟草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下井。进入罐内要抓稳扶手,保管好所带的工具和物品。

六、上下罐人员自觉服从把钩工的管理,按照规定的方向上罐和下罐(西进、东出),要先下后上。

七、必须有机电部门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罐下井。升降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

八、在井口及井筒内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由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九、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提升间。

十一、严格按规定装载量提升或下放,矸石、料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配重提升。 十二、信号规定:提人、提物、检修及提升开车和慢车调罐必须有区别,并有记忆保留。信号标志:以主罐为准,使用电铃声响,一声为停车,二声短为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为慢速提升,三长声为慢速下降,四声为升降人员,发开车点时,铃响次数要显示并记忆保留。

十三、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严防井筒坠物。

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赋予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等候室管理制度

1、凡入井人员进入等候室,必须自觉遵守此项制度,自觉接受井口把钩工检身。

2、入井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准在墙上、座椅上乱写乱画,严禁在室内吸烟。

3、入井人员必须自觉爱护室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损坏。 4、入井人员必须将自己携带的工具、材料带好,不准乱扔乱放。 5、入井人员和井口把钩工要讲文明礼貌,不得在等候室内喧哗。 6、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把钩工的指挥,按顺序排队入井并进行登记或刷卡,不得拥挤抢先,禁止未经登记刷卡人员入井。

7、升井人员升井后直接在刷卡处打卡,不准进入等候室。 8、严禁闲杂人员在等候室内逗留。

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井口工作实践经验、经过正规培训、熟悉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经考试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期间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并集中精力按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3、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交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4、 交时,应现场交待清楚以下内容:

1).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 2).其它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 3).上一班有关运行工作情况。 4).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5、 发现以下两种情况,交双方均不得私自交接,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准交接:

1).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2).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

6、 信号工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完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7、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乘人和装罐、安全门、摇台、推车机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8、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工房,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应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9、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必须事先

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

10、井上信号工在收到井下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送信号。如收到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此时可用备用信号或专用通迅设备联系判断,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送信号。

11、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12、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13、当绞车连续停运6小时及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迅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准发送提升信号。

14、 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立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1、把钩工必须具有立井把钩的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摇台、推车机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3、不准有闲人在井口棚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从罐笼运行区域下通过。

4、严格执行现场交制度,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5、升降物料时,检查装车数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严禁人货混装。 6、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1).罐笼到停罐位置立即推上罐座,(2).罐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门,(3).打开罐门大小罐挡,搬开进罐侧阻车器,向罐内推车装罐,(4).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挡,(5).经检查无误,关

上罐门和安全门,搬开罐座后,向信号工发出可向下放罐信号。

7、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挡好后边的车,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8、道心有人时,严禁操作推车机,罐笼内严禁人货混装。

9、 使用平板车、特殊型专用车上下物料时:不准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靠。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10、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按专项规定进行。

11、升降爆破材料时,涉爆人员应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

12、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要与信号工联系后,应使用绳索系着的长柄工具处理。

13、按规定进行入井人员的检身、登记,控制每罐所乘人数不得超过定员。 14、提升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15、当罐停稳后,必须先打开一侧安全门和罐门,待人员下完之后,上罐人员再从另一侧进罐,任何人不得私自开罐门抢上抢下。

16、携带爆破材料的涉爆人员乘罐时,罐笼内不得超过4人,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17、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的情况,如有,则须纠正后才准发出开车信号。

18、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可放罐内或乘专罐上下。 19、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车辆停止往井筒运行。

井口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2、

负责井口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井口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维护正常提升秩序,保持

井口清洁卫生;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

4、 井口房及井口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井口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进入井口必须带安全帽;

5、 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品的人员入井,严禁安全装备不齐全、穿化纤衣服、酒后人员入井,认真核对出入井人数,并做好登记。

6、 入井人员必须按顺序上下,每钩不超定员,严禁携带超长器材入井,严禁超员,抢上抢下,发出信号后人员开动安全门及出入罐笼;

7、 对入井的机电设备、电缆查验是否有专职设备防爆检查人员开具的入井许可证,设备型号与入井证填写的是否一致,否则可拒绝装罐入井。

8、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井口房。

井上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1、集中精力,听清井下发出的各种信号,按规定信号准确无误地指挥绞车提升。 2、 发送信号必须得到把钩人员的允许。

3、 在钩头运行时,要高度集中精力,手不离信号,防止碰撞。

4、 信号工在发送信号时,应一听、二看、三发点,发出的信号要清晰、可靠、准确,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拒绝发信号,提升中发生异常现象,立即发出停车

信号。

5、 爱护信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 熟记信号牌上的各种信号。 7、 负责与井下信号工、绞车房的联系。

8、 按时交,下一班信号人员未到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9、 向井下运送火药、机械设备及特殊材料设备时,除用信号通知绞车司机外,须用传话筒口头说明。 10、

站在罐笼上检修检查人员下井时,不带好系牢保险带不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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