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体户口“被冻结”常见问题解答
1. 我已经成为“控制户”了,我网上查到这种情况不能办理户籍证明,会导致我身份证无法换、无法结婚、无法出国……我怎么办?
不必担心,你查到的是2014年的,已经过时。2015年的是:
找你户口所在的单位(即身份证上地址所在的地方),向他们要一份《同意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证明》。之后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即可正常办理身份证和户口事项。上海集体户口两千多兄弟姐妹建立一个大家相互交流共度难关的QQ群,62301853,欢迎各位加入。
图1 上海市网站咨询截图
2. 我在外地居住,是否应该以上海租房、寄宿上海朋友的名义办理一个公共户?没有必要。租房备案到期后,你的户口可能会被再次冻结。按寄宿办,也可能将来再去查你是否真实居住,找不到人,也可能再次冻结户口,造成又一次的麻烦。而且这属于弄虚作假,不必做。
3. 我户口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他们的网站上写了户口延期托管只能到2015年6月30日,是不是2015年6月30日之后,我就变成黑户了?
4. 不是。人口办并未规定2015年6月30日是任何期限。按照问题1的说法,目前的是:只要户口所在单位给你这个证明,你就能一直办理。
5. 6月30日之后,学生事务中心是否有新规定,可等到那时再说。当然,如果有身份证快到期这些情况,那就6月30日前去办。从群友办理反馈来看,学生事务中心是可以顺利办理《同意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证明》的。
6. 需要办护照、港澳、通行证,是否需要户籍证明?
7. 2015年5月5日有群友去办了,不需要。
8. 9. 10.
11. 这个是怎样变来变去的?
12. 2013年10月31日,出台《市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26ai37392.html
当时的规定为:
整顿清理阶段(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于符合主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员,要做好服务与保障;对于户口仍滞留在人才类“集体户”的人员,各人才类“集体户”设立单位应编制名册,报所在地分局、县人口办,统一将其列为“控制户口”,对其户口、出入境管理等事项停止办理。
2014年大约5、6月,曾有规定:居住地不在本市的,可迁往当前派出所设立的社区公共户。后来此规定取消,改为”居住地不在本市,则无法办理社区公共户,此类人员的户口暂留在集体户内”。
2014年7月1日起,留在集体户人员的户口开始被冻结。情况为:派出所拒绝办理身份证,只给办理有效期三个月的临时身份证。拒绝开买房和迁出用途以外的任何户籍证明。
之后因投诉,放宽为:其他用途的户籍证明可开一次,但同时发放以下告知书:
图2 告知书
明确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机关将停止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护照等事项。
2014年末,上海市人口办针对提交信访的群友,回电话称:以上告知书所述的,为过渡,2015年1月1日起会有新。
2015年1月开始,更改为:只要户口所在单位同意出具《同意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证明》,即可正常办理任何户口、身份证事项,对户口的托管不设期限。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