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病普查工作制度及规
一、背景介绍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妇女: 1.年满18岁的妇女;
2.已婚、未婚或离婚的妇女; 3.国内居住超过6个月的外籍妇女。 三、普查周期
1.普查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2.对于高危人群,如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额外的普查。
四、普查范围和项目
普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基础检查:测量身高、体重、体温、脉搏和血压; 2.妇科检查:包括外阴、阴道和宫颈的检查; 3.乳房检查:乳房的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 4.妇科B超检查:盆腔和子宫的B超检查; 五、普查工作组织和实施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
2.制定普查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普查时间、地点和流程。 3.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等设置普查点:确保妇女便捷地参与普查。 4.卫生行政部门统筹人力和物力资源: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普查结果和数据
1.对于普查结果异常的妇女,应及时提供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建议。 2.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普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相关的统计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普查工作组应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进行妥善处理。 七、普查宣传和教育
1.卫生行政部门应开展相关的妇女疾病预防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对妇科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制作相关的宣传资料和海报,通过电视、网络、社区等渠道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3.普查工作组应在普查期间向妇女提供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妇女的健康素养。 八、普查工作评估和监督
1.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普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总结:
通过建立健全的妇女病普查工作制度和规定,可以提高对妇女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有效维护妇女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同时,也需要加强妇女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