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1、员工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施工队长迅速上报片区主任,片区主任马上与工程部核实该工人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同时立即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如是新工人并且没有购买保险的可用老员工名字顶替(期间片区主任立即通知工程部领导)。
2、负责该工地的片区主任在12小时内填写员工工伤报告,工程主管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地点、经过和经济损失,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3、工程主管根据片区主任上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及时认真进行审查,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工程总监。
4、工程总监及总经办同意处理意见后,主管将工人医药费报销单(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医药及用药清单)送行政部处。 5、待报销出来后,将医药费返回给工人。 6、工伤报销时间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例外。
7、如果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一律不予报销医药费,工人治疗医药费由施工队长及片区主任承担。 (附流程图)
东莞基地工程部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发生工伤事故 >>>责任人:施工队长 马上送当地人民医院治疗 通知片区主任,同时上报工程部 >>>责任人:片区主任
核查该员工有否购买工伤保险 >>>责任人:片区主任/核算员12小时内填写工伤保告报工程部 >>>责任人:片区主任/核算员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送公司审批 >>>责任人:工程主管/核算员填写报销单,送行政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