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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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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标准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CSGH/001-2005

2005年6月 实施

主编单位: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分区规划

成果标准》的通知

长规发[2005]101号

各规划设计单位:

现将《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CSGH/001-2005)印发给你们,自二00五年六月一日起请参照试行。

本标准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总工室负责。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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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 .................................................... 1 2 阶段成果 ................................................ 1 3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格式 .................................... 4 4 图纸的内容及深度 ....................................... 21 5 规划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24 6 现状调研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的基本内容 ................... 30 7 电子文档 ............................................... 32 8 附则 ................................................... 50 附录A 文件封面格式 ....................................... 51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 53 附加说明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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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长沙市分区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及格式,规范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0.2 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必须遵照本标准执行;在长沙市其他市辖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宜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分区规划,除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阶段成果

2.1 一般规定

2.1.1 分区规划的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技术文件为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

2.1.2 本标准将分区规划编制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现状调研阶段、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

2.1.3 所有阶段的成果文件应采用A4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4幅面则折叠为A4幅面装订)。

2.1.4 规划文本和图纸装订为一册,附件(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装订为一册。

2.1.5 成果文件的封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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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 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编制日期(正式成果编制日期以该项目通过审批的日期为准)。

2.1.5.2 封一为编制单位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打印,合作项目须将所有合作单位规划编制证书一并列出)。 2.1.5.3 封二应注明编制单位负责人名单。 2.1.5.4 封三应注明编制人员名单。

2.1.6 各阶段应提交彩色挂图一套,供审查会使用。 2.1.7 所有阶段都必须提交相应成果的电子文档。

2.2 现状调研阶段

2.2.1 现状调研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内容。 2.2.1.1 基础资料汇编。 2.2.1.2 现状调研报告。

2.2.2 现状调研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2.2.2.1 区域位置图。 2.2.2.2 土地利用现状图。 2.2.2.3 用地分析图。 2.2.2.4 土地适应性评价图。

2.3 方案阶段

2.3.1 方案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内容。 2.3.1.1 规划方案说明书。

2.3.1.2 经完善后(上阶段完成)的基础资料汇编及现状调研报告。 2.3.1.3 上阶段审查会的会议纪要。 2.3.2 方案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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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经完善后(上阶段完成)的区域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分析图、土地适应性评价图等。

2.3.2.2 规划方案图(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2.3.2.3 表达设计意图的相关分析图。

2.4 初步成果阶段

2.4.1 初步成果阶段必须提交规划文本。

2.4.2 初步成果阶段必须提交附件,附件包括下列内容。 2.4.2.1 规划说明书。

2.4.2.2 通过审查 (上阶段完成)的基础资料汇编及现状调研报告。

2.4.2.3 各阶段审查会的会议纪要(含收集资料截止日期)。 2.4.3 初步成果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2.4.3.1 通过审查(上阶段完成)的区域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分析图、土地适应性评价图等。

2.4.3.2 土地利用规划图。当土地利用规划图不能清晰反映有关情况时,应增加下列图纸: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含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 2)绿地系统及水面保护规划图。 3)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图。 2.4.3.3 道路交通规划图。 2.4.3.4 分区建筑容量控制图。 2.4.3.5 给水排水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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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 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

2.4.3.7 其它专项规划图(防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 2.4.3.8 城市设计导则图。

2.4.4 初步成果经审查后编制送审稿(送审稿的成果要求即上述初步成果阶段的要求)。

2.4.5 送审稿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审查意见和公示意见汇总,编制正式成果。

2.5 正式成果阶段

2.5.1 正式成果阶段应提交以下内容。 2.5.1.1 规划文本。

2.5.1.2 附件(含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 2.5.1.3 图纸(要求同初步成果阶段)。

3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格式

3.1 总则

3.1.1 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和目标。 3.1.2 规划的适用范围。 3.1.3 规划的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

3.2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3.2.1 确定规划区在区域环境中的功能定位。 3.2.2 明确规划期内的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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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土地利用控制

3.3.1 确定本规划区的用地结构和用地功能布局原则,城市中心区应提出中心区建筑总量的控制要求以及非居住用地转为居住用地的调整控制。

3.3.2 附“规划区土地利用汇总表”(表3.3.2-1)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表3.3.2-2)。

表3.3.2-1 规划总用地汇总表 序号 1 2 总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水域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3 其中 林地 牧草地 村镇建设用地 弃置地 露天矿用地 园地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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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2-2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用地性质 号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其中 1 其中 其中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其中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2 其中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3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号 R R1 R12 R2 R22 R3 R32 R4 C C1 C2 C3 C4 C5 C6 C7 C9 M M1 M2 (公顷) (%) 小学 同上 同上 只包括中用地代面积 比例备注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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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普通仓库用地 4 其中 堆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5 其其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6 其广场用地 中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7 其中 供热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其中 公共交通用地 其中 供燃气用地 供电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 中 中 危险品仓库用地 M3 W W1 W2 W3 T T1 T2 T21 T22 T23 T4 T5 S S1 S2 S3 U U1 U11 U12 U13 U14 U2 U21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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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交通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其中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殡葬设施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 8 其中 其中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9 10 特殊用地 总计 公园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U22 U29 U3 U4 U41 U42 U5 U6 U9 G G1 G11 G12 G2 D

3.3.3 确定土地开发强度的具体控制要求。 3.3.4 附“建筑容量分区综合控制一览表”(表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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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4 建筑容量分区综合控制一览表 分区界线分区名称 范围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M) 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 建筑高度备注 3.3.5 制定各分片土地使用的控制指标,包括各分片的人口容量、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3.4 道路交通规划

3.4.1 明确对外交通组织及对外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 3.4.2 确定道路系统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明确路网结构。 3.4.3 确定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控制范围。

3.4.4 确定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和公交站场的分布和用地规模。 3.4.5 确定道路竖向控制要求。 3.4.6 列出道路相关技术指标。

3.4.7 附“对外交通站场规划控制一览表”(表3.4.7-1)、“对外交通线规划控制一览表”(表3.4.7-2)“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表3.4.7-3)、 “规划道路交叉口形式一览表(表3.4.7-4)”“规划道路网密度一览表”、(表3.4.7-5)、“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表3.4.7-6)及“公共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表3.4.7-7)。

表3.4.7-1 对外交通站场规划控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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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人次/年) 用地面积 (公顷) 类型 名称 总计 等级 备注

表3.4.7-2 对外交通线规划控制一览表 类型 名称 总计 长度(千米) 控制宽度(米) 等级 备注

表3.4.7-3 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类序路名 走向 别 号 点 (千米) 度(米) 度(米) 断面 起讫长度红线宽绿线宽标准横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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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7-4 规划道路交叉口形式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相交叉的两条 交叉口形式 制要求 交叉口控 备注 (注:含对外交通线)

表3.4.7-5 规划道路网密度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道路类别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总计 总长度(km) 路网密度(km/km2) 备注

表3.4.7-6 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公顷) 总 计 用地面积车位数 位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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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7-7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 用地面积序号 名 称 总 计 性质 (公顷) 位置 备注 3.5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5.1 确定本规划区内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规划要求。

3.5.2 附“中小学规划一览表”(表3.5.2-1)、“医院规划一览表”(表3.5.2-2)及“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表3.5.2-3)。

表3.5.2-1 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小学小计 中学小计 总 计 规模(班) (公顷) 地指标 用地面积生均用位置 范围 服务 (注:含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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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2-2 医院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总计 床位数(个) 面积(公顷) 位置 服务范围 (注:含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医院及专业医院)

表3.5.2-3 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总 计 面积(公顷) 位置 备注 (注:含市级、区级、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3.6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6.1 给水规划

3.6.1.1 明确供水量标准,预测总用水量。 3.6.1.2 选择供水引入方向。 3.6.1.3 明确水源保护要求。

3.6.1.4 确定供水设施(水厂、加压泵站、调节水池等)的位置及规模。

3.6.1.5 确定供水管网系统的类型,明确线路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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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排水规划 3.6.2.1 明确排水。 3.6.2.2 预测排水量。

3.6.2.3 确定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等相关排水设施的位置、规模和卫生防护距离。

3.6.2.4 确定排水系统类型及调蓄水面保护要求,主要雨、污水干管管线走向。

3.6.2.5 确定重要污水截流干管及重要溢流口位置及河流保护范围。

3.6.3 附“给水排水设施规划一览表”(表3.6.3)。

表3.6.3 给水排水设施规划一览表 用地面积 类别 序号 名 称 总 计 规模 (公顷) 位置 备注 3.6.4 供电规划

3.6.4.1 预测总用电负荷。 3.6.4.2 选择电源引入方向。

3.6.4.3 确定电力管网系统类型及供电设施(如变电站、开闭所等)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3.6.4.4 明确线路敷设方式及高压走廊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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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电信邮政规划 3.6.5.1 预测通讯总需求量。 3.6.5.2 选择通讯接入方向。

3.6.5.3 确定电信设施(电信局、分局等)的位置。

3.6.5.4 明确线路敷设方式及重要通讯干线(含微波、军通等)保护原则。

3.6.5.5 确定邮政设施(邮政局所)的位置及规模。 3.6.6 燃气规划

3.6.6.1 选择燃气气种,确定气源引入方向。 3.6.6.2 预测总用气量。

3.6.6.3 确定燃气设施(调压站、储配气站等)的位置、容量及保护范围。

3.6.6.4 明确线路布置走向及重要燃气管线走廊保护范围。 3.6.7 热力规划 3.6.7.1 预测总用热量。

3.6.7.2 确定热力设施的位置、容量及保护范围。 3.6.8 附“电力电信邮政燃气热力设施规划一览表”(表3.6.8)。

表3.6.8 电力电信邮政燃气热力设施规划一览表 用地面积类别

序号 名 称 (公顷) 总 计 第 15 页

(平方米) 建筑面积位置 备注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3.6.9 环卫设施规划

3.6.9.1 明确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等设施的数量及位置。

3.6.9.2 附“城市环卫设施规划一览表”(表3.6.9)。

表3.6.9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一览表 类别 序号 总 计 名 称 (公顷) 用地面积 位置 备注

3.6.10 城市防灾规划

3.6.10.1 对规划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防洪、防震、人防、消防等提出控制措施。

3.6.10.2 对特殊建设项目(如城市地下空间、军事设施等)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

3.6.10.3 明确防洪标准,确定防洪堤的走向、形式、长度、涵闸位置、控制点标高等,确定泄洪区的范围。 3.6.10.4 划分消防分区。

3.6.10.5 明确消防设施、人防设施的位置及规模。 3.6.10.6 附“城市防灾设施规划一览表”(表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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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6.10 城市防灾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总 计 面积(公顷) 位置 备注

3.7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3.7.1 落实上层次规划对本分区历史文化保护要求。

3.7.2 明确历史街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各级控制范围,各级范围内建设控制要求。

3.7.3 提出建设与更新的原则与要求。

3.7.4 附“历史街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地段规划一览表”(表3.7.4-1)及“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及有关保护点规划一览表”(表3.7.4-2)。

表3.7.4-1 历史街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地段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总 计 范 围 面积(公顷) 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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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7.4-2 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及有关保护点规划一览表 绝对控制用地序号 名 称 总计 绝对控制范围 面积(公顷) 保护控制要求 协调区范围及

3.8 绿地系统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8.1 确定分区内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目标与布局形式。 3.8.2 明确各类绿地的控制要求和实施措施。 3.8.3 明确河、湖、溪流等水体的保护范围与要求。

3.8.4 附“城市绿地规划一览表”(表3.8.4-1)及“水体保护规划一览表”(表3.8.4-2)。

表3.8.4-1 城市绿地规划一览表 类型 序号 公共绿地 小计 生产防护绿地 小计 总计 名称 类别 用地面积(公顷) 位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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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4-2 水体保护规划一览表 保护面积 序号 名 称 (公顷) 总 计 位置 保护要求 备注

3.8.5 明确分区内各地块生态环境控制与保护要求。 3.8.6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3.8.7 提出对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及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和建设的控制措施。

3.9 城市设计导则

3.9.1 对城市形象塑造与开放空间、城市空间组织、视线走廊、背景山体、高层建筑引导区及控制区、区等提出控制要求。

3.9.2 明确景观分区、景观轴线、主要界面、节点和标志等的控制位置、范围。

3.10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

3.10.1 明确安置指标。

3.10.2 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安置用地应按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归类(例如村民生活安置用地归类到R类)。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村民安置用地全部归类到E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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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 附“村民安置用地规划一览表”(表3.10.2)。

表3.10.2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总计 名 称 面积(ha) 面积(ha) 面积(ha) 面积(ha) 生活安置 生产安置 企业安置 总安置 备注 (注:村民安置用地面积应按村名统计,每村可以有多个安置用地,但各村安置用地面积应有小记)

3.11 重大项目与近期建设规划

3.11.1 确定分区内重大项目。

3.11.2 确定近期建设项目重点与发展规模。 3.11.3 提出对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保护措施。 3.11.4 提出近期建设项目的实施措施。

3.12 附则

3.12.1 明确规划的生效时间、变更原则、解释权等。 3.12.2 规划文本应使用法规文件的文体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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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纸的内容及深度

4.1 一般规定

4.1.1 图纸应绘制坐标网(区域位置图除外),坐标网的间距为纸上100毫米。

4.1.2 图签位置安排在图纸右下角。

4.2 图纸内容要求

4.2.1 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 4.2.2 土地利用现状图 (1:5000)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出各类用地范围界线,道路网络现状,公共配套设施分布现状,重要地名、街道名称及主要单位名称。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4.2.3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范围及管网(主要为排水、电力)现状。

4.2.4 用地分析图 (1:5000)

4.2.4.1 对用地坡度、高程、地质、水文以及风向、植被、土壤等现状因素进行分析。必要时可绘制土地适应性评价图(1:5000)。 4.2.4.2 在各类分析的基础上,对用地的适应性(从土地利用、环境条件、防灾、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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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土地利用规划图(1:5000)

4.2.5.1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出各类用地布局、用地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包括用地性质代号及圆圈)、布局、地块编号,路网布局及交通设施、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以及其它控制内容。 4.2.5.2 图中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见表3.3.2-2)。 4.2.5.3 当该图不能清晰表达相应规划意图时,可增加以下图纸: 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5000)(含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 。 2) 绿地系统及水面保护规划图(1:5000)。 3)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图(1:5000)。 4.2.6 分区建筑容量控制图(1:5000)

4.2.6.1 在现状地形图上,分片标注各片主要控制指标。 4.2.6.2 标明路网布局、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厕、垃圾站等)以及地块主要出入口位置等。

4.2.6.3 图中附“建筑容量分区综合控制一览表”(见表3.3.4)。 4.2.7 道路交通规划图(1:5000)

4.2.7.1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道路交通系统(包括道路中线、道路红线、道路侧石线及道路绿线)以及与周边的联系。

4.2.7.2 标明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宽度、道路坡度、长度、平曲线半径、主要道路横断面形式、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以及道路交叉点、拐点的坐标与标高。

4.2.7.3 标明道路交通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4.2.8 给水排水规划图(1:5000)

4.2.8.1 标明供水来源,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的容量、平面的位置及供水标高,供水干管走向和管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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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 标明排水流域、分水线,雨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位置,雨水干管渠的走向、管径控制标高和出水口位置,溪河的保护范围。 4.2.8.3 标明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位置,污水干管的走向、管径、控制标高和出水口位置,大截流管线的保护范围。 4.2.8.4 标明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的相对平面关系。附道路横断面管线布置图。

4.2.9 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1:5000)

4.2.9.1 标明电源来源,110kv及以上变电站平面位置和容量规模,高压线走廊平面位置和控制宽度,电缆沟走向和开闭所位置。 4.2.9.2 标明电信来源,电信局所的平面位置和容量,电信管道走向、管孔数,确定微波通道的走向、宽度和起始点限高要求。 4.2.9.3 标明气源来源,储配气站的平面位置、容量规模及天然气长输气管的保护范围。

4.2.9.4 标明电力线路、电信线路、燃气管的相对平面关系。 4.2.10 城市设计导则图(1:5000)

标明景观分区、景观轴线、主要界面、节点、地标、开放空间、视觉走廊等空间构成元素的位置及建议的建筑高度分区。 4.2.11 近期建设规划图(1:5000)

标明近期建设项目分布、性质、位置及实施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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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规划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5.1 前言

5.1.1 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

5.1.2 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包括委托、论证、公示、修改和审批的全过程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2 现状概况与分析

5.2.1 阐明现状概况。

5.2.2 对现况进行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优势。

5.3 规划依据、原则与目标

5.3.1 分列规划编制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和技术依据。 5.3.2 阐明规划编制将遵循的指导原则。

5.3.3 在对规划地区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发展目标。

5.4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5.4.1 说明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的理由。

5.4.2 计算规划期内人口控制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列出人口规模的计算方法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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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用地布局

5.5.1 说明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的理由。

5.6 土地利用规划

5.6.1 对地块分片划分,对用地性质细分的原则和措施加以说明。 5.6.2 确定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

5.7 道路交通规划

5.7.1 对外交通

说明铁路、公路、航空、港口与城市道路关系与保护控制要求。 5.7.2 城市交通

5.7.2.1 说明规划道路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

5.7.2.2 说明道路技术标准、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与标高等。

5.7.2.3 道路竖向及重要交叉口意向性规划及渠化设计。 5.7.2.4 布置公共停车场(库)、公交站场、公共交通停车港。 5.7.2.5 说明规划管理中道路的调整原则。

5.8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8.1 说明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理由。说明其用地规模、服务半径的计算和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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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大型市政设施(包括市政通道)用地及地下(或上空)控制范围与保护要求。

5.8.3 其它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5.9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5.9.1 给水工程

5.9.1.1 选取用水标准,预测总用水量。 5.9.1.2 分析并选择水源引入方向。 5.9.1.3 布置管网及供水设施。 5.9.1.4 拟定节水措施。 5.9.2 雨水工程 5.9.2.1 明确排水。 5.9.2.2 计算汇水面积。

5.9.2.3 确定防洪标准,管径;确定管网走向、溪河的保护范围及雨水泵站位置。

5.9.2.4 拟定雨水利用措施。 5.9.3 污水工程 5.9.3.1 明确排水。 5.9.3.2 计算污水量。

5.9.3.3 布置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 5.9.4 电力工程

选取用电标准,预测总用电负荷;选择电源引入方向;确定线路方向和设施布置;明确110kv以上电力架空线路的保护范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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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电信工程

5.9.5.1 选取电信预测标准。 5.9.5.2 预测电信总需求量。 5.9.5.3 选择通讯引入方向。

5.9.5.4 确定电信局所位置、容量,阐明线路敷设方式。 5.9.5.5 明确微波通道走向宽度和对构筑物的高度要求。 5.9.6 燃气工程 5.9.6.1 选取用气标准。 5.9.6.2 预测总用气量。 5.9.6.3 选择气源引入方向。 5.9.6.4 确定储配气站位置、容量。 5.9.6.5 明确线路走向。

5.9.6.6 确定重要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距离。 5.9.7 环卫设施

明确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等的数量及位置。

5.9.8 城市防灾

5.9.8.1 对规划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防洪、防震、人防、消防等提出控制措施。

5.9.8.2 对特殊建设项目(如城市地下空间、军事设施等)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

5.9.8.3 明确防洪标准,确定防洪堤的走向、形式、长度、涵闸位置、控制点标高等,确定泄洪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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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4 划分消防分区。

5.9.8.5 明确消防设施、人防设施的位置及规模。

5.10 绿地系统规划

5.10.1 提出本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目标、绿地布局形式,确定各类绿地位置、范围,合理配置各类绿地。

5.10.2 提出本规划区河、溪、湖等水体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 5.10.3 提出城市绿地控制要求及用地调整原则。

5.11 历史文化保护

5.11.1 明确历史街区、历史文化遗产以及近现代保护建筑与设施的各级保护范围,明确级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要求。 5.11.2 提出保护与更新的控制要求。 5.11.3 提出保护措施。

5.12 城市设计导引

5.12.1 深化上一层次规划提出的城市设计要求。

5.12.2 确定城市形象塑造、城市空间组织、街道与开放空间、环境设计、重点地段建筑物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建筑群体组合的空间关系,提出控制、引导的原则和措施。

5.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13.1 提出环境控制目标与要求。

5.13.2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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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 提出对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建设的控制措施。

5.13.4 明确规划区内非城市建设用地的控制措施。

5.14 经济分析

5.14.1 汇总经济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 5.14.2 制定规划用地级差分析图表。 5.14.3 提出用地投入产出经济分析。 5.14.4 提出开发单元及开发模式建议。

5.15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

5.15.1 提出村民安置用地的规划要求。 5.15.2 说明安置指标。

5.15.3 统计各村应安排的、已安排的和尚缺的安置用地面积。 5.15.4 说明在规划范围以外的村民安置用地面积及位置。

5.16 规划实施措施。

5.16.1 针对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与策略。

5.17 成果公示综述

5.17.1 对规划成果公示意见进行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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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状调研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的基本内容

6.1 现状调研报告

6.1.1 现状调研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6.1.1.1 本项目适用的法规规范。 6.1.1.2 相关规划与设计要点汇总。

6.1.1.3 已批的规划、用地、建筑及市政设施汇总。 6.1.1.4 自然条件。

6.1.1.5 人口状况(按行政单位划分)。 6.1.1.6 社会经济环境分析。 6.1.1.7 土地利用现状及评价。 6.1.1.8 建筑物状况。

6.1.1.9 公共配套设施现状与评价。 6.1.1.10 道路交通状况与评价。 6.1.1.11 市政公用设施状况分析与评价。 6.1.1.12 环境保护状况分析与评价。 6.1.1.13 历史文化资源。

6.1.1.14 所在地区居民、主要单位对现状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所在地区地方及相关部门的发展意向的总结和分析。 6.1.1.15 主要结论:

1) 综合分析规划地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优势,以及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2)提出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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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基础资料汇编

6.2.1 基础资料汇编应包括下列内容。 6.2.1.1 上层次规划及相邻地区规划汇总。 6.2.1.2 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 6.2.1.3 土地利用现状。 6.2.1.4 用地地籍。

6.2.1.5 居住人口分布现状(划分到社区)。 6.2.1.6 建筑物现状。

6.2.1.7 公共配套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列表)。 6.2.1.8 道路现状(列表)。 6.2.1.9 环境状况。

6.2.1.10 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布局状况。 6.2.1.11 土地开发的经济资料。

6.2.1.12 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6.2.1.13 所在地区已审批的规划、报建项目及上线项目。 6.2.1.14 所在地区规划局所在下达的规划设计要点。

6.2.1.15 所在地区居民及用地单位,对现状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6.2.1.16 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划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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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子文档

7.1 一般规定

7.1.1 电子文档是指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7.1.2 本标准所规定的电子文档包括计算机图形电子文件与文字资料数据文件两部分。图纸为图形电子文件,规划文本和附件为文字资料数据文件。

7.1.3 各阶段提交的电子文档必须与纸质成果内容完全一致。

7.2 电子文档格式及尺寸

7.2.1 电子文档格式的选用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电子文档格式 序号 1 内容 地形 图像 2 3 4 图纸 分图图则 规划文本 AutoCAD AutoCAD Microsoft Word *.TIF; *.JPG *.DWG 图 *.DWG *.DOC 包括规划说明书、现5 附件 Microsoft Word *.DOC 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 包括彩色挂图、黑白文件格式 AutoCAD 扩展名 *.DWG 备注 第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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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图形文件应尽量减小文档尺寸(地形可使用“外部参照块”在图形文件中被引用)。

7.3 电子文档命名

7.3.1 电子文档目录名称及文件名称的选用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电子文档命名 总目录 次目录 名称 名称 子目录 文件名称 名称 地形图.DWG 区域位置图.DWG 土地利用现状图.DWG 图纸 分区规划名称 年月 研阶段土地适应性评价图.DWG „ 现状调研报告.DOC 文字 基础资料汇编.DOC „ 地形图.DWG 区域位置图.DWG 土地利用现状图.DWG 分区规方案阶图纸 划名称 段年月 用地分析图.DWG 土地适应性评价图.DWG 规划方案图1.DWG 规划方案图2.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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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命名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图.DWG 方案阶段电子电子文档命名 现状调用地分析图.DWG 析阶段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图.DWG 现状分备注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 现状调研报告.DOC 基础资料汇编.DOC 文字 方案说明书.DOC „ 地形图.DWG 区域位置图.DWG 土地利用现状图.DWG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图.DWG 用地分析图.DWG 土地适应性评价图.DWG 土地利用规划图.DWG 道路交通规划图.DWG 初步成 分区规划名称 审稿) 年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DWG 城市设计导则图.DWG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DWG 绿地系统及水面保护规划图.DWG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图.DWG „ 规划文本.DOC 文字 规划说明书.DOC 现状调研报告.DOC 电子文档命名 (或送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DWG 审稿)果阶段给水排水规划图.DWG (或送图纸 分区建筑容量控制图.DWG 初步成果阶段 第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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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汇编.DOC „ 地形图.DWG 区域位置图.DWG 土地利用现状图.DWG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图.DWG 用地分析图.DWG 土地适应性评价图.DWG 土地利用规划图.DWG 道路交通规划图.DWG 图纸 正式成分区规划名称 年月 城市设计导则图.DWG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DWG 绿地系统及水面保护规划图.DWG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图.DWG „ 规划文本.DOC 规划说明书.DOC 文字 现状调研报告.DOC 基础资料汇编.DOC „ 档命名 果阶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DWG 电子文分区建筑容量控制图.DWG 给水排水规划图.DWG 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DWG 正式成 果阶段 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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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电子文档中需要表示单色图形文件时,应在相应文件名称前加“H”。例如单色土地利用规划图的名称为“H土地利用规划图.DWG”。

7.4 AutoCAD图层

7.4.1 AutoCAD图形文件中的图层名称、线型和颜色的选用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表7.4.1 AutoCAD图层 序号 1 2 3 4 5 AutoCAD 图层 颜色号 RD-中线 RD-侧石线 RD-红线 支路、城区内的公路 RD-绿线 RD-铁路线 铁路线、轻轨线 桥、地道、人行天桥、6 RD-地道天桥 立交桥、其它道路相关辅助线 7 8 9 10 11 12

RD-现状道路 YD-R1 YD-R12 小学幼托 YD-R2 YD-R22 小学幼托 YD-R3 三类居住用地 第 36 页

41 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中50 颜色 说 明 AutoCAD图式 1 所有道路,包括快速5 路、主干道、次干道、7 3 7 点划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线型 7 实线 现状道路 一类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中的中7 51 51 50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三类居住用地中的中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YD-R32 小学幼托 YD-R4 YD-C1 YD-C2 YD-C3 YD-C4 YD-C5 YD-C6 YD-C7 YD-C9 YD-M1 YD-M2 YD-M3 YD-W1 YD-W2 YD-W3 YD-T1 YD-T21 YD-T22 YD-T23 YD-T4 YD-T5 YD-S1 YD-S2 四类居住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普通仓库用地 危险品仓库用地 堆场用地 铁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53 241 240 21 30 11 231 22 243 35 37 39 181 181 181 9 9 9 9 9 9 8 8 41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第 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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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YD-S3 YD-U11 YD-U12 YD-U13 YD-U14 YD-U21 YD-U22 YD-U29 YD-U3 YD-U41 YD-U42 YD-U5 YD-U6 YD-U9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公共交通用地 货运交通用地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殡葬设施用地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YD-G11 YD-G12 YD-G2 公园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立交桥绿化 100 100 94 YD-D YD-E1 YD-E2 YD-E22 YD-E3 YD-E4 特殊用地 水域 耕地 基本农田 园地 林地 87 131 82 60 93 93 第 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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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YD-E5 YD-E6 YD-E7 YD-E8 YD-CODE KZ-控制指标 KZ-指标符号 牧草地 村镇建设用地 弃置地 露天矿用地 用地性质代码及圆圈 控制指标表块 各种图示符号、出入口93 53 55 42 7 7 7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点划线 点划线 粗双点划线 细双点划线 虚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方位 HX-地块线 HX-用地红线 HX-规划界线 HX-行政界线 HX-单位界线 TX-图框 玫瑰、标题文字 TX-图例 TX-坐标网 TX-地名 TX-道路名 TX-文字说明 TX-表格 DM-坐标 DM-尺寸标注 DM-标高 图例及图例文字 坐标网及坐标网文字 地名、单位名、水系名 道路名称 一些文字类的实体 各种表格 坐标 各种尺寸标注、路宽标注 道路标高及地块标高 7 7 7 7 7 7 7 7 7 地块划分线 用地红线 规划界线 行政界线 单位界线 图框、图签、会签、风7 7 1 10 20 30 第 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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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83 84 85 86 87 DM-坡度 DM-横断面 DM-断面线 DM-半径 道路坡度文字及箭头 道路横断面图及符号 道路断面线 圆弧半径、道路弯道曲7 7 7 7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实线 线元素 DX-等高线 DX-地形 形图 88 GX-给水 管径标注 现状给水管线、设施、 90 91 GX-给水现状 管径标注 GX-给水标注 GX-雨水 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现状雨水管线、设施、92 GX-雨水现状 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93 GX-污水 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94 GX-污水现状 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规划雨污合流管线、设95 GX-雨污合流 施、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GX-雨污合流96 现状

施、管径标注、排水箭第 40 页

现状雨污合流管线、设34 30 现状污水管线、设施、34 规划污水管线、设施、30 34 给水文字注记、标高 规划雨水管线、设施、30 7 152 规划给水管线、设施、5 等高线 光栅地形图或矢量地9 7 实线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头 雨水汇水界线、纳污区97 GX-排水界线 界线 98 GX-排水渠 渠 99 GX-检查井 雨水口 100 GX-排水标注 排水出口 101 GX-电力 规划电力线、设施、电压等级标注 现状电力线、设施、电102 103 104 105 GX-电力现状 压等级标注 GX-电力走廊 GX-电力路灯 GX-电力标注 注 106 GX-电讯 讯参数标注 107 108 109 110 111

GX-电讯现状 讯参数标注 GX-收发信区 GX-微波通道 GX-电讯标注 标注 GX-燃气 现状燃气管线、设施、第 41 页

1 电讯收发信区 微波通道 电讯文字注计、用户数7 192 排水灌渠、沟渠、撇洪192 排水检查井、溢流井、7 排水文字注记、标高、7 点划线 虚线 实线 实线 6 200 高压走廊、电缆通道 电力路灯线 电力文字注计、负荷标7 规划电讯线、设施、电3 现状电讯线、设施、电94 3 94 200 200 虚线 实线 点划线 虚线 实线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燃气参数标注 现状燃气管线、设施、112 GX-燃气现状 燃气参数标注 113 GX-热力 热力参数标注 114 115 GX-热力现状 热力参数标注 FX-景观轴线 各种景观轴线 7 现状热力管线、设施、14 14 规划热力管线、设施、1 实线

7.4.2 不得在以下图形文件中添加表7.4.1中未规定的图层。 7.4.2.1 土地利用现状图。 7.4.2.2 道路交通规划图。 7.4.2.3 土地利用规划图。 7.4.2.4 分区建筑容量控制图。

7.4.3 AutoCAD图形文件中的图层归类应准确、恰当。

7.5 用地图例

7.5.1 用地图例应分彩色图例、单色图例两种。

7.5.2 用地图例中的用地性质类别对应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中的大类、中类或小类。

第 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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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彩色用地图例应选用AutoCAD实心填充(“HATCH”命令中选“SOLID”图案,图层名为“YD-”+用地性质代号, 图层颜色对应于表7.4.1中的颜色号)。

7.5.4 彩色用地图例在相应的实心填充上还须加绘圆圈,并在圆圈内加注用地类别代号(圆圈及代号的图层名为“YD-CODE”)。 7.5.5 单色用地图例的选用和绘制应符合表7.5.5的规定。

表7.5.5 单色用地图例 序号 1 性质 代码 R 用地性 质名称 居住用地 图案名称 图式 备注 YD_R 2 C 公共设施用地 YD_C 3 M 工业用地 YD_M 4 W 仓储用地 YD_W 5 T 对外交通用地 YD_T 6 S 道路广场用地 YD_S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YD_U 8 G 绿地 YD_G 9 D 特殊用地 YD_D 第 4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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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YD_E 7.5.6 单色用地图例按用地类别分为十类,图中需要表示到中类、小类用地时,应在相应的图式中加绘圆圈(空心),并在圆圈内加注用地类别代号。

7.6 图示符号

7.6.1 表示用地中、小类设施时应使用相应图示符号标示(符号图层为“KZ-指标符号”)。

7.6.2 图示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7.6.2的规定。

表7.6.2 图示符号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符 号 符号名称 党政机关 中学 小学 托儿所 大专以上高等院校 中专 特殊学校 危险品仓库 铁路站场 长途客运站 港口 机场 第 44 页

备注 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广场 社会停车场 水厂 给水泵站 排水泵站 变电站 汽车加气站 天然气门站 储配站 调压站 瓶装供应站 燃气调压站 供热设施 公共汽车站场 轨道交通站场 货运站场 加油站 公厕 垃圾站 垃圾转运站 微波站 消防站 影剧院 第 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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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开闭所 医院 门诊部 邮政所 邮政支局 电信分局 电信模块局 运动场 青少年活动中心 图书馆 事处 敬老院 居委会 派出所 污水处理厂 文物古迹 市场 有线电视局 移动通信局 电话交接箱 接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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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图示符号的大小为纸上10毫米(圆直径),在AutoCAD中的实际大小为0.01米*图纸比例,例如:1:2000图中实际大小为20米,1:5000图中实际大小为50米。

7.6.4 图示符号在AutoCAD中应采用图块形式,图块名称对应为表7.6.2中的符号名称。

7.7 分片控制指标表

7.7.1 分片控制指标表在AutoCAD中应采用表7.7.1形式的属性图块。

表7.7.1 分片控制指标属性图块 分片编号 净用地面积(M2) 建筑限高(M) 用地性质代号 容积率 绿地率(%) 总用地面积(M2) 建筑密度(%) 人口容量控制

7.7.2 主要出入口方位应使用E、S、W、N代号分别表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

7.7.3 控制指标表中的字体高度为纸上3.5毫米,在AutoCAD中的实际大小为0.0035*图纸比例。

7.7.4 表7.7.1中各项控制指标的单元格位置不得随意更改。 7.7.5 表7.7.1中“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 和“绿地率”六项指标应填写数字,其它指标应填写字符,如需注明现状指标,可在“人口容量控制”单元格中用“现状”两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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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 表7.7.1中用地性质代号应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中规定的大类、中类或小类代号填写,不得填写其它未规定的代号,也不得把两个或多个代号合并填写。

7.8 文字注记及图线宽度

7.8.1 图中的文字注记应使用宋体、仿宋体、楷体、黑体或隶书体等。 7.8.2 文字高度的选用应符合表7.8.2的规定。

表7.8.2 文字高度(纸上尺寸) 序号 内容 坐标、标高、半径、宽度、1 坡度等标注、规划参数、表格、图签、说明、注记等 单位名、地名、路名、桥名、2 水系名、名胜地名、主要公共设施名称等 3 图例等 图题、比例、图标、需重点4 突出的名称、规划期限、编制日期等 10-45 黑体 用地性质代码、地块编码、7.0 黑体 3.5-5.0 宋体 3.5 宋体 文字高度(mm) 字体 备注 7.8.3 图线的宽度应符合表7.8.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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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8.3 图线的宽度(纸上尺寸) 序号 1 2 3 内容 地形、辅助线 道路中线、道路边线、道路绿线以及其它普通线条 道路侧石线 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电力线、电讯线、4 燃气管线、热力管线、单位界线、行政界线、地铁轻轨线 5 用地红线、规划界线 1.2 0.8 0.35 0.6 线宽(mm) 0.15 备注

7.9 其它规定

7.9.1 AutoCAD电子文档中1个单位应为1米,坐标系应采用缺省的世界(WORLD)坐标系,指北针为正南北(上北下南)方向,不得使用其它用户坐标系统。坐标数据应与长沙统一坐标系数据对应,标高应与长沙统一高程系统数据对应。

7.9.2 图中标注的坐标、标高、坡长、距离应以米计,坡度以百分计,管径以毫米计,坐标标注精确到的小数点后3位数,标高、坡度、坡长、半径等精确到的小数点后2位数,不足时以“0”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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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 则

8.1.1 图形文件除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符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和其它专业标准的规定。

8.1.2 文件封面格式见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见附录B。 8.1.3 本标准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 5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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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文件封面格式

1、封面格式 ×××分区规划(项目名称) (设计阶段) 设计号 合同号 ×××设计院(设计单位) ×年×月×日(编制日期)

2、封二格式 ×××分区规划(项目名称) (成果阶段) 设计单位 院长(总经理) 总规划(工程)师 室(部、所)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加盖设计文件章)

院(公司)分管负责人 第 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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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封三格式 ×××分区规划(项目名称) (成果阶段) 项目编制人员: 设计人 校审 审核 审定 城市规划 给水排水 电力电讯 (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增删)

第 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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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了便于在执行规划文本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或“须”;反面词采用“严禁”、“禁止”、“不得”或“不准”。(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采用“不应”。(3)表示允许销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1)条文指明应严格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 “按照(或遵照„„)执行”或“符合„„的规定(或要求)”。(2)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 “参照„„执行”。(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为: “建议„„”、“最好„„”或“„„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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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分区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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