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5期 2012年10月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V01.25 No.5 Oct.2O12 中古时期佛教寺院经济的管理问题 张万财 .王昌盛 (1.大学人文学院,乌鲁木齐830046;2.甘肃省静宁县李店乡郑湾小学,甘肃静宁743409) 摘要:中古时期是佛教发展的重要时期,寺院经济的不断发展是佛教发展的根本原因。这一时期寺院组织管理者主要有上座、 寺主和维那统领。僧官作为朝廷设立的官职,负责总领全国的寺院管理和佛教事务。寺院每年年初都要对财产进行审计.前后任 交接更是如此。寺院的慈善事业属于寺院开支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是赈灾济贫和医病。正因如此,佛教寺院经济才得以不断发 展 关键词:中古时期;寺院管理;财务审计;慈善事业.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161(2012)05—0026—03 佛教寺院经济直接影响着佛教自身的发展与壮 大,更与僧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自从有佛教寺院 首要问题。印度佛教僧众最主要的生活方式就是乞 食,但也不乏信众的供养,如《长阿含经・小缘经第 一以来,就出现了佛教寺院经济,各派佛教学者对此都 有所论述。近代如北京大学陶希圣教授的《元代佛寺 田园及商店》、《唐代寺院经济概说》等论述了寺田及 佛教商店的经营及管理情况,何兹全教授的《中古时 》中说:“佛告婆悉咤,今我亲族释种亦奉波斯匿 王,宗事礼敬,波斯匿王复来供养礼敬于我。……沙 门瞿晏出大财富,大威德家。我生下穷鄙陋小家故, 致供养礼敬如来也” ㈤。由此可知,佛当时受到了波 代之中国佛教寺院》、《中古大寺院领户研究》等研究 了中古时期中国佛教寺院的经济来源以及佛教寺户 在寺院经济中的地位。纵览前人关于寺院经济的研 究.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阐述佛教寺院经 济的形成和发展 卿:二是论述佛教寺院经济的来源 及寺院经济与世俗政权的关系【21㈣;三是论述戒律与 斯匿王与沙门瞿爨的供养。另据《长阿含经》记载,除 供养佛之外,波斯匿王还供养过大婆罗门。瓶沙王也 供养过佛。据此可见,在佛教早期,除乞食之外,来自 包括国王在内的信众的供养也是其主要的经济来源 之一。 中国佛教僧侣继承了“乞食”的苦行方式,在小 乘佛教流传的过程中,以乞食为其生活主要来源。故 此.当噩良耶舍在元嘉十八年到达建业后,就“乞食 寺院经济的发展【31(127)。而对佛教寺院经济管理的论述 却相对较少,本文不揣浅陋,试就中古时期中国寺院 经济的管理问题进行分析,以求证于方家。 一人间,宴坐林下,养素悠闲,不涉当世”[5J( 29)。当时乞食 的僧侣比较多.有于法兰弟子于法开,“常乞食投主 人家” 67):有“入村乞食”[71㈣的帛僧光。有“常乞食 蔬,苦头陀修福”[ 的释慧力等。 但因中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与印度大相径 、中古时期中国佛教寺院经济的管理 宗教本质上是一种超越性的社会意识。在这种 “超越性”影响下,宗教经典大多都贬斥财富,崇尚清 贫,以免受物欲的拖累。但是因其无法摆脱现实的经 费困扰,所以各大宗教都往往从事经济活动,积累财 富,维持自身发展。佛教是 种出世的宗教,它的根 本思想是“空”。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佛教势力的 庭,随着中国统治者对佛教的重视以及佛教自身对 中国环境的逐步适应。僧侣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改 变,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统治者的赏赐、信徒的布施 不断壮大,佛教寺院经济问题也由此产生,并成为社 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 维持佛教僧众的基本生存是佛寺和僧众面临的 以及寺院的经济活动。如《佛祖统记》记载,南朝齐高 帝萧道成就曾经“敕蠲百户用充资给”沙门玄畅建 齐隆寺[91(346)。天台宗四祖智颇于梁敬帝绍泰元年(555 收稿日期:2o12—05—25 作者简介:张万财,男,甘肃省武威市人,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2010级专门史硕士研究生;王昌盛,男,甘肃省静宁县李店乡 郑湾小学教师 一26— 年)得到王琳资给的法具,因此得以出家㈣(180)。而东 阳大士(居士)傅翕在钟山定林松下坐禅时,“县官资 给”饮食【llM 。支道林在太和二年回归山林时,“有诏 僧众大都出身农民,不躬耕田地。故而,寺院通过雇 佣“世俗”劳工来耕种他们所占有的大量土地。除了 少数信徒做义工外,寺院需要支付劳工相应的报酬。 关于雇佣劳工支出的相关记载在寺院的账簿中也是 极为常见的。如:“出钱壹佰文,新庄口状。又请套山 水渠,乡源沽酒,供百姓用。价三百七十五文,西庄 资给敦遣”[12](5z3)。《续高僧传》记载,僧伽婆罗被萧梁 政权“所司资给,道俗改观”。由于婆罗不畜私财,故 “以为亲施成立住寺”[13](426)。就连玄奘西行,也是得到 伊吾王资给往还二十年所用之资及马匹人手才得以 完成西去寻法的事业ll4(122o)。可见僧侣及寺院得到皇 家资助及皇帝赏赐的不在少数,这还不包括寺院通 过寺田等寺产的经营的收入、信众的布施收入等。 中古时期(3世纪一9世纪),各佛教寺院对其各 状,请营农及供来往,征催公客用。付直岁善法。” 除雇佣劳力外,寺院还有很多犯、奴为其从事生产劳 动。在467年一476年问,僧人昙瞿上奏:“平齐户及 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祗户’, 粟为‘僧祗户’。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 种收入的有效管理也成为佛教寺院经济发展的重要 保障。下面就从佛教对长住户的管理,对寺田收入的 管理,对布施、法会收入的管理等方面来试论此问 题。 初人中国的佛教人地两生,主要靠朝廷和民间 的资助及供养,僧侣界也由许多的寺院组成,拥 有各自的领袖,因此寺院只是一些相对松散的 僧人管理机构。当佛教势力壮大,寺院僧人数量增加 时,寺院的“常住”便出现了。“常住”指寺院建筑、各 种物品、树木、田园、仆人等。实质上“常住”指佛教寺 院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对于“常住”的管理,《旧唐书・ 职官志》中说:“凡天下寺院有定数,每寺立三纲,以 行业高者充任。”【1 5l( 其中的“三纲”是指上座、寺主 和维那。上座又称长老,是对有德高僧的敬称;寺主 统领寺院内纲规.主管众僧坐禅;维那则统管整个寺 院中的生活【 61(2 。由此可知,寺院中的管理制度已基 本完善,而维那则是管理寺院中僧侣生活的最高领 袖。 佛教寺院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扩大所占土地面 积,但大部分属世俗政权赏赐,且多集于寺院四周。 僧尼也有属于自己的授田。《大唐六典》中记载;“凡 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㈣71(02)。甚 至。皇帝会指定某地区的租税专供某寺院支配,该寺 院也成为该地区赋税收入的实际“掌控者”。另外,寺 院还会提出申请以获得免税。有的寺院还购买 农民土地,敦煌净土寺的账目中可找到有力佐证: “麦二十硕、粟二十硕,买罗家土地用。”『l8_唐朝睿宗 皇帝的诏令也可印证:“寺院广占田地及人碾碾,侵 损百姓,宜令本州长官检括,依令式。以外及官人、百 姓将田、庄、宅、舍布施者,在京并令,司农即收;外州 给贫下课户。” ㈣由此可知,寺院土地来源主要有 三:一是布施或赏赐土地;二是授田;三是寺院 购买土地。通过这三种方式,寺院获得了相当数量的 土地,为寺院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宗教“神圣性”的角度出发.僧侣一般不参加 劳动,主要从事建福业和祈等活动。当时,中国 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 粟。”【21】(3025)由此。寺院也控制了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其 从事生产劳动.并对他们征税极重。敦煌地区的佛教 寺院中也有“寺户”存在,其性质和“僧祗户”、“佛图 户”相同,都是寺院集体负责的耕作小组 。 历代王朝统治者出于巩固自身政权需要.都不 断推进僧侣的“官僚化”、“世俗化”。东晋时期已有僧 官的设立,僧官的设立也成为佛教规模化发展中的 大势所趋,各朝各代都加以仿效。僧官是一种半世俗 半宗教的职务,高级僧官主要作为封建君主在佛教 事务中的谋士,品级较低的僧官主要掌管僧伽事务。 僧官制度包括在京师中所设的一个官署,其主 持者被称为“沙门统”。其下设有一位“都维那”统摄 僧众。各州镇也都有一个这样的机构,叫做僧曹。中 央的僧官负责管理全国的寺院及僧人,地方的负责 管理所辖地区的寺院和僧人。僧官制度的确立,有助 于加强对僧众集团的管理,也使佛教世俗化程度加 深。 经历了南北朝时期寺院经济的发展和积淀,唐 代寺院组织管理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寺院日常生 活的管理由东西两序负责,主要管理者有:都寺监, 古规惟设监院,后因寺广众多,添都寺以总庶务;监 寺,总领院门诸寺;维那,“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堂僧 挂搭,辨度牒真伪。凡僧事内外无不掌之”;副寺,古 规之库头,今诸寺称柜头,执掌常住金谷钱帛米麦出 入,随时上历收管支用;直岁,职掌一切作务 。以上 五位主要负责总领寺院中的各类事务,而寺院中的 工业作坊和商业柜台又分别由庄主、园主和磨主等 人掌管。由此观之,僧人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有效保 证了寺院僧众经济生活的有序和稳定,也对提高寺 院经济的生存能力和发展空间起了很大的作用,对 寺院管理有重大的影响。 二、寺院财产的审计 审计就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一些组织或团 体所进行的账目审查。在佛教寺院中,每年年终或岁 首都要进行算会,清点寺院中的物品,审查寺院收支 一27— 状况。西域地区寺院也如此,敦煌文献保存有相关史 料。“癸末年五月廿三13,抄录官算籍上明照手下再 成毡定数如后”[24】(8]。“戊寅年三月十三日.都僧统法 律徒众就中院算会,赵老宿孟老宿二人行像司丁丑 斛斗本利,准先例,一一声数如后”[42](394)。这样的算会 寺院僧众都要参加,有时州县僧官也参加。清点物品 由专人负责,还要报出物品名称和数量,僧众只听取 账目信息并监督实物清点。寺院财务管理人员交接 时也要进行类似算会:“判官以当寺徒众就库内齐座 交割前所由法律智定。” 判官与当寺徒众就库 交割前所由法律尼戒性、都维永明、典座慈保、直岁 口口等一伴点检常住什物” ㈤。这种算会,能有效 防止寺院财产在平时生活中流失。前后任财务管理 人员和审查人员当面清点财务,有效避免在财务损 失时,前后任间扯皮推诿。 三、佛教的慈善事业 佛教的慈善事业主要是为了展现佛教“慈悲”、“仁 慈”的良好形象而开展的。这种形式的开支表面上似 乎是一种纯粹的宗教经济消费,但实际上它却是一 种很大的社会经济反馈力量。佛教寺院通过慈善事 业.可从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中得到更多的 经济资助,还可以树立良好的形象。佛教的慈善事业 主要有两种,即济贫赈灾和医病。每逢发生灾荒或饥 荒时,寺院会向饥民赈济放粥。唐玄宗于756年逃难 四川时.僧人英干在成都大街向饥民舍粥。玄宗便应 他的要求敕修了大慈恩寺[251。另外,在每年特定的时 期,寺院也会救济贫困百姓。“每浴佛,辄多社饮饭, 布施于路,其有就食及观者且万余人。” 966)这样的 救济虽只能解饥民一时之忧,但却能使广大群众感 受到佛的“慈悲”,对社会的影响和佛教的发展有很 大的作用。寺院中也不乏优秀医生,《魏书》中有言: “修就沙门僧坦研习众方,略尽其术,针灸授药,莫不 有效。徐兖之间,多有救恤,四方疾苦,不远千里,竟 往徒之”l 27 l。佛教徒为人医病,但不向治愈者收取医 药费。这种社会服务完全是对佛教精神的发扬,是一 种纯粹的慈善事业。故而,全汉升先生还将中国医院 的起源归于佛教寺院 。 四、结语 中古时期是佛教由初人中国到不断繁荣的一个 重要时期.该时期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佛教 不断壮大的重要原因。佛教严密的组织管理和审计 制度同中国社会制度互相借鉴,互相学习,这也成为 中古时期中国文化不断走向繁荣的重要原因。佛教 寺院的慈善事业不仅救助了一部分百姓,而且还树 立了佛教的良好形象,使得下层人民也能从佛教慈 善事业中真正领悟和感受佛教的慈悲情怀,为佛教 28一 影响不断深入中国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但佛教 寺院经济在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佛教寺 院在扩大田产时必定会和农民发生矛盾.而佛教因 为有统治者的支持,农民必定处于不利地位。受到寺 院的剥削;第二,佛教寺院对财富的过分积累会导致 社会财富转向非生产领域,不利于社会的发展.甚至 会因此导致与世俗政权的矛盾,“三武一宗”灭佛就 是佛教同世俗政权矛盾最直接的反映。 总之,中古时期佛教寺院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 佛教势力不断壮大,佛教也不断深入到了中国社会 的各个阶层,而佛教影响的不断深入也使得中国佛 教文化走向了繁荣。 参考文献: [1]李小艳.佛教寺院经济的形成与发展U1.五台山研究,2003 (1) [21周奇.唐代国家对寺院经济的控制U1.佛学研究,2004. [3】刘小平.《百丈清规》与唐代寺院经济变迁Ⅲ.江西社会科 学.2009(2). 【4】大正藏-第1册・NO.0001・长阿含经・卷6[M 台北: 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 【5】释慧皎.高僧传・卷3[M】.北京:中华书局,1992. 【6】释慧皎.高僧传・卷4[M].北京:中华书局,1992. 【7】释慧皎.高僧传・卷11fM】.北京:中华书局,1992. [8]释慧皎.高僧传・卷13lM].北京:中华书局,1992. 【91111】大正藏-第49册・NO.2035・佛祖统记・卷36[M1. [1O][12】大正藏・第49册・NO.2035・佛祖统记・卷6【M】. [13]大正藏・第50册・NO.2060・续高僧传・卷1【M】. f141大正藏・第50册・No.2053・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 1[M】. 【15】(后晋)刘昀.旧唐书・职官二・志23[M】.上海:中华书局, 1975. 【16】陈兵.新编佛学词典【M].北京:中国世界语言出版社,1993. 【171张九龄,等.唐六典全释f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 [1814 ̄希和敦煌汉文写本P.2032号【M]. [191(清)董诰.全唐文・睿宗・卷十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0. [2O]续高僧传・卷2K[M]. f21]grit<.魏书・释老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2¨法】谢和耐.中国5—1()世纪的寺院经济[M】.耿升,译.上 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3】敕修百丈清规[M】. 『24]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Ml 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25]佛祖统记・卷四[M1. 【26】范晔.后汉书・陶谦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714& ̄.魏书・李修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8] ̄- ̄y--lf-.中古时期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U].食货,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