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
进工作者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2.11.11 【实施日期】2012.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鄂州市、咸宁市公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函〔2012〕329号)精神,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科技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在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处级(含)以下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家高 1 / 5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等。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五年内作出新的特别突出贡献,可以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根据《评选通知》精神,此次表彰活动分配给我省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按照差额评选推荐的方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可单独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 二、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联合成立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厅法规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通知》中有关推荐评选的范围、标准、条件以及评选方法和工作程序等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评选推荐工作中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通知倾斜。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单位和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至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处级干部不超过1名。
3、按时组织推荐评选,及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审核、 2 / 5
推荐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在本地(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翔实、业绩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可另附页。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采取差额评选方式,提出初审推荐对象,于2012年11月20日前上报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反馈的初审名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和表格上报。
初审材料和正式材料的纸质版用A4纸上报,一式6份(表格可在科技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most.gov.cn下载)。 联系单位:湖北省科协技术厅法规处 湖北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处 联 系 人:王 琴 电话:027―87135863 黄小为 电话:027―87812496 电子信箱:wangq@hbstd.gov.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科技厅处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有关附件请直接至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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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
单
组 长:
杜 耘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副
温兴生 湖北省人社厅党组副、副、湖北省公务员局党组 副组长:
张 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小鸣 湖北省公务员局党组成员、副 成 员:
李述武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法规处
张穗华 湖北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处 樊 强 湖北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陈汉武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法规处副 办公室主任:
李述武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法规处 张穗华 湖北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处 附件2: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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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2012 年 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填写准确,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集体所属单位”栏须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五、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须认真填写; 六、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七、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八、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九、本表上报一式6份,规格为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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