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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制度

来源:华佗养生网
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制度

为深入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升广大师生保护环境意识和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根据《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印发〈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我市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学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全面规范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二、考评范围

XX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驻钦各学校。

三、考评主体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对市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检查考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检查考评。

四、考评内容

校园生活垃圾工作实行量化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机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分类管理、分类成效、运行台账、社会监督等方面。详见附件《XX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表》。

五、考评程序

(一)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检查考评工作组。原则上每半年对所属学校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检查考评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

(二)受检学校由检查考评组随机选取。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按照《XX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表》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现场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进行详细记录、拍照取证,建立工作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考评组将当次评分情况、检查记录整理形成电子文档和文字资料,经检查考评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存档备查。

(四)检查考评组将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告知受检学校,以推动落实整改。

(五)每次检查考评工作结束后,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形成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考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校园自查,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落实。

(二)市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考评工作。自贸试验区XX港片区社会事务局,XX区、XX区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市城区内所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考评工作。

(三)自贸试验区XX港片区社会事务局,XX区、XX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XX大学,XX农校、XX商贸学校必须在每年3月、6月、9月5日及12月1日前,将本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支撑材料(文字材料、照片等)、《XX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表》(见附件)分别发送到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办邮箱,工作情况应围绕评价考核内容逐条梳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充分反映工作成效和亮点。

(四)市教育局将通过日常检查、查阅台账、随机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各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在考评中发现的工作不到位或推进管理不力的问题,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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