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和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企业员工的入职,培训,试用,转正,离职等相关制度。自总经理以下的人员,都称为本企业员工。本企业的各级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一、聘用制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入职手续
1、新员工报到时应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 2、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物品: 1) 2) 3) 4) 5)
个人履历表;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原件核对后退还; 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张,原件核对后退还; 任职岗位必要的证明文件(如驾驶证、会计证等); 商场导购按该商场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3、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即进入1—3个月的试用期; 4、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证明者,公司一律不予录用。 三、入职培训
1、员工入职后需进行上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
1) 准备好新员工工作场所及办公用品;
2) 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及公司组织机构、职能和从属关系; 3) 由部门经理(主管)说明岗位职责,讲解工作流程; 4) 为新员工指定一个资深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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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评定该员工是否能录用。 四、员工离职管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
1) 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交所在部门经理(主管); 2) 试用期员工在一月内中途离职或经公司考核不合格辞退者均无工资。 2、正式员工离职:
1) 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 2) 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提出之日起,在领导未批准之前,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3) 待总经理批准后,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办理离职手续。
4) 办理离职者不得将公司文件、资料等带离公司,不得在电脑上删除或拷贝文件。如经查实,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结算工资及相关费用;
5) 员工按通知的离职时间向行政财务部索取《辞职申请书》办理交接,到相关部门归还物品和资料,经部门经理、财务部、物流部审核签字,最后将交接手续交行政财务部方能离开公司;
6) 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7) 员工离职后,在次月15号(如遇星期日顺延),到公司财务室领取结算工资。 3、自动离职:
1) 员工在未经公司批准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公司一律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和相关福利;
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公司视其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3) 管理人员自动离职时,私自带走公司资料,提供给其他商业竞争对手,给本公司造成损失者,本公司将以法律形式追究其责任,并不结算工资。 五、辞退
1、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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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 2) 工作疏忽,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3)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交件者; 4) 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5) 不服从上级指挥,无故推诿拒绝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团队集体合作者; 6) 利用公司的资源、设备为个人谋取私利者; 2、辞退期限
1)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财务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财务部门审核。 2)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3)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 本公司下属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各部门直属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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