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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例

来源:华佗养生网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注重日常管理,深入督查检查,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放心工程和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成果,在全街道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富有成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街道、村和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组织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生产经营规范化要求,明确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安全目标责任。街道相关部门及村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成效明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3、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培训,努力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开展工作得心应手,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在全街道范围内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大类分别进行培训,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提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4、针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整治。一是做好日常巡查监管,落实好月报制度;二是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夏季高温等重点时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三是做好重点部位的监管,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小餐桌、小摊点、东风农贸批发市场等做为检查和管理重点;;五是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单位、食品药品消费“放心村”、“放心店”活动,落实量化分级和长效管理,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街道餐饮服务保障水平和药品“两网”建设水平;六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做好上门登记、指导服务工作,对民间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并实行持证上岗;七是做好对无证经营、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行为的举报。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提供游医药贩和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宣传行为的线索,净化辖区生产、经营环境,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2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种养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陶堰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陶堰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齐贤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3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县市区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应对处置“劣质奶粉”、含“苏丹红”食品、问题“多宝鱼”、“红心鸭蛋”和“齐二药”假药、“欣弗”劣药等多起重大食品药品事件,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明显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此项工作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看到,做好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从生产方面分析,我市果品、畜牧业等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单个农户为主,仍存在部分农户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部分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生产成本,不按标准进行生产加工。从销售方面分析,经销农产品、食品和药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中,还存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违法医药广告事件时有发生,极少数医院及部分个体医疗诊所有不合理用药现象,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一些地方还有生存空间。从消费角度来看,城市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比较低,医药食品辨伪能力不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极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受害者。从我市的市情分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食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省重要的食品和医药、医疗卫生器械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医疗卫生机构相对集中,这也给食品药品制假造假和售假等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会利用我们的品牌优势,假冒我们食品医药企业的知名产品,在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给老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造成危害。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特点分析,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趋向于流动性、隐蔽性、复杂性,近几年医药食品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运用高科技的手段造假,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如果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在宣传上发动群众不够,工作的难度就会更大。从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分析,一些地方和个别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仍存在侥幸思想,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表现还比较突出。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稍有疏忽,极易酿成事故,给广大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去年我们及时妥善处理兴平市个别辣椒加工户违法使用“苏丹红”事件,未对兴平的辣椒产业产生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要以此为鉴,深刻吸取教训,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树立必胜的信念;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党和的形象,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因此,我们一定要本着为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食品药品整治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出声势,抓出实效。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以往的专项整治中,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坚持,深入推进。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推出新举措,抓住薄弱关键环节,推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要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果品基地推广认证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三是在流通环节,要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延伸至乡镇,建立健全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农村集市、庙会、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实施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二)全面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去年以来,全国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劣药还曾流入我市。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最大程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一是要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在研制环节,要严格现场检查工作,严把审批质量关。在生产环节,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突出抓好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的监管。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整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在使用环节,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置和应对药害事件,积极推进合理用药。二是要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严厉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严重的业主和广告商实施重点监管,逐步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要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督促考核,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彬县、旬邑两县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扩大“两网”覆盖范围。大力引导质量优、信誉好的医药批发销售企业面向农村延伸网点,配送药品,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服务“新农合”的有效途径。

(三)严格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当前,我市大多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确有少数不良企业,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唯利是图。食品药品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这一关守不住,仅靠监管和社会监督,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因此,要让生产经营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要大力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药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让他们在市场上无法生存;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逐出市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食品药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明确,对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当刑则刑,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尽快移送司法机关,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之。对移交的案件,机关要及时介入,积极侦察;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案件久拖不结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五)加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抓好社区、学校、企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形成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要配备必备的应急装备和工具,抓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应急预案能够立即启动,人员措施及时到位,进行有效处置,消除事故危害。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和报送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维护民生,保障安全,是各级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要对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经常评估分析本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监控措施,狠抓督促落实,推进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细化工作任务,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积极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严格责任追究,今后,凡是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要保证食品安全,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食品安全全局。药品安全虽然涉及的部门较少,但道理是一样的。在工作中,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积极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做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整体水平和效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作用,在“综合”上下功夫,在协调上做文章,加强组织协调,搞好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市统一领导,部门监管为主,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工作格局;坚持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层级监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完善药品监管工作和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二、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

(一)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配制,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购入、不合格产品不出厂。有关部门要通过实施跟踪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措施,严防企业GMP认证后出现质量管理工作滑坡的现象。

(二)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下同)开展药品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进、销、存各环节的管理。。

(三)加强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认真落实《*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备案制度。从药品选购、入库到储存、使用逐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药品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建设

(一)实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度。药品监管部门要逐年度与辖区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定《药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安全责任,并对其进行动态监督。

(二)实行企业药品质量承诺制度。医药企事业单位要围绕药品质量制定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建立企业药品安全监督员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要设立药品安全监督员,药品安全监督员就本企业药品安全分别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四)建立问题药品召回制度。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自检或者销售渠道反馈获悉药品存在问题的,应主动召回问题药品,同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对药品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一)抓好农村药品安全工作。积极推动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两个网络建设,结合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建立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队伍、推动监管重心下移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切实让农民吃上放心药。

(二)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加大对精神、麻醉、毒性、放射性药品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特药经营权的进入和淘汰机制。

(三)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针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和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等行为及人体植入类等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实现医疗器械监管水平的新突破。

(四)加大药品广告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整治夸大疗效、误导消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制止虚假宣传,防止药物滥用。工商部门要会同药品监管、宣传、整规等部门逐步完善联合打击违法广告的协调共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媒体广告的查办力度,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广告;新闻媒体要增强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药品广告的规定,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挂靠经营、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非法进行药品展销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类专科医院擅自配制制剂、添加激素等化学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借行医之名行非法卖药之实等违法行为。

(二)按照“放过”原则严查大要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药品案件稽查,特别是对恶意制假售假、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机制。。

(二)构建药品安全动态监控体系。各医药企事业单位必须纳入药品监管电子网络系统管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运用电子信息平台,实现药品监管部门对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重点环节的远程监管;加大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的建设力度,扩大县级监测网络,提高分析、评价、利用不良反应信息的手段和能力;加大药品针对性抽验力度,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排除。

(三)加强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增强企业自律能力为重点,以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分类管理、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为手段,着力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诚实劳动、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技术保障体系,提高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加大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力度。针对药品市场监管暴露出的问题,开展立法调研,重点解决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适时出台相关规章,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七、认真做好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

(一)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构建市县两级互联互动的快速反应体系,做到指挥灵敏、行动迅速、信息共享、反馈及时,切实提高执法办案快速反应能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改善药品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对药品、医疗器械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逐年加大财政投入。

(三)开展药品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

(四)着力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壮大。以“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为发展思路,以发展现代物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外向型经济为手段,积极探索新型经营业态,努力构建“大医药,大流通”格局,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医药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以安全促发展、以发展保安全的双促互动。

八、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动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统一领导。各级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保证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药品质量;工商部门负责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同时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物价部门负责整顿和规范药品价格秩序,严肃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管理与监督;门负责查办涉嫌药品违法犯罪案件,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的协查工作;邮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邮售药品,发现涉嫌非法的行为,要及时移交药品监管部门处理。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建立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等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切实抓好餐饮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提升我乡餐饮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无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责任。

1.乡、村(社区)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做到分管明确、工作人员明确,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村(社区)、有关单位签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2.选好配齐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和指导员,并做好其责任心教育和履职能力的培训,提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履职水平。

3.设立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广泛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食品安全社会协调员、信息员要充分履职,随时检查有关食品、经营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同时反映社情。

(二)摸清家底,建立台帐

1.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经营企业(个人)台帐,掌握其经营合法性及经营品种、范围、规模等;

2.建立企业(个人)诚信经营台帐,并实行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1.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2.利用各种会议、板报、专栏、岩标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群众的认知能力。

3.强化对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增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五)完善机制,提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制定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在第一时间内按分级管理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即使进行调查处理好相关事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牢固树立地方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市场管理者要强化责任,严格自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

(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我乡将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预防体系,全面推进食品监管巡查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全乡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行为有约束”的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6

各市、区农林(农业、农发、地发)局、吴江市水产局、吴中区水产畜牧局:为了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们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实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

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两年一次复检要求,对全市357个生产基地进行复查和执法监管。主要检查内容:

1、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对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标准、产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1)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兽药、渔药、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2)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农药、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查禁用的甲胺磷、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汞杀菌剂、呋喃丹、瘦肉精、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喹乙酸、各种抗生素滤渣、五氯酚钠、孔雀石绿等;(3)假(伪)兽药、人用药品;(4)垃圾猪。

3、生产基地(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制度、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保证产品可追溯性。农药要符合安全间隔期,兽(渔)药要符合休药期。

检查工作由各市、区农林局负责,根据检查内容对每一个生产基地进行实地监管检查(表格附后),并提出综合结论意见。根据检查结论,由市农林局环能处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情况和生产基地实地监管检查表,在6月底前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

为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计划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基地抽检105个,样品200个。其中蔬菜基地70个,样品140个;畜禽基地10个,样品10个;水产基地25个,样品50个。抽检计划占现有生产基地面30,蔬菜抽验占78,畜禽占12,水产占34。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产品40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抽样350个,占87.5;绿色食品抽样50个,占12.5。粮油类抽检30个,蔬菜类抽检245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25个),畜禽类抽检50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10个);水产类抽检75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15个)。样品抽检要求:(1)到现场随机取样;(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抽样标准;(3)抽取样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市场价格付钱,不增加企业负担。抽取样品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按生产季节组织实施,各市、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检测机构共同配合。检测机构需经国家有关质量机构的认定认可,并提供法定依据的检测项目和检验报告。

三、开展打假扶优相结合的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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