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死刑命令已签发,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

死刑命令已签发,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

来源:华佗养生网

律师分析:

原审人民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