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车祸处理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刻停车报警;
2、出现人员受伤应拨打急救电话;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协助调查取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十七条规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
1、派出所职责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2、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