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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华佗养生网

起诉离婚适用条件有: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

2、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的分割或子女的抚养没有约定或有争议;

3、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行为能力者或行为能力者;

4、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5、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残疾人是不是一定不可以离婚?

残疾人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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