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被起诉后,债务人应履行判决书,如无财产可供执行则终结执行。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如已采取保全措施,需提供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法律分析
一、欠钱被起诉了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
1、欠钱被债权人起诉后,人民作出判决后,债务人就要履行判决书,如果逾期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强制执行后,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
2、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执行。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结语
欠债被起诉后,债务人若无法偿还,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终结执行程序。但若后续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材料。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