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不是每年都要交,加纳维修基金的规定如下:
1、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2、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