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离开指定区域并进行监视。逮捕则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若满足一定条件,应当决定逮捕。这些条件包括故意实施新犯罪行为、企图逃跑或干扰侦查等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会见他人等情况。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而逮捕是指批准或决定,决定,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决定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权利与
监视居住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监控和,以确保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在某些情况下,监视居住可能会转为逮捕,意味着嫌疑人将被捕并被带到局或。转为逮捕的情形通常包括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的条件、存在逃跑风险、证据充分且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等。监视居住的权利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权衡个人自由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法律制度应当确保监视居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以保护被监视人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
结语
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旨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和监控。逮捕则是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的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一系列情形时,人民应当决定逮捕。监视居住与逮捕之间的转变取决于嫌疑人是否违反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否存在逃跑风险以及是否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等因素。在权衡个人自由和公共安全之间,法律制度应确保监视居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以保护被监视人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