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 统筹谋划部署。市残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工作与残疾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成都市纪委和我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方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班子及成员每年向市纪委、组织部作述责述廉1次,并如实上报了领导干部事项登记;开展分层约谈,强化问题约谈,实行签字背书。围绕残疾人需求和民生改善,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扶残项目资金监管,以转变工作作风,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相结合、整体部署与共同工作推进相结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 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党组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