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利用价值,实行分级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责任到人原则: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档案管理责任。
(四)规范管理原则: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归档和保管。
第二章 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四条 公司档案的收集范围: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材料;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交往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材料; (三)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报告、总结等档案材料; (四)公司历史、荣誉、发展等方面的档案材料。 第五条 档案收集要求:
(一)档案收集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二)档案收集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三)档案收集应分类、整理,便于归档和利用。 第六条 档案整理要求:
(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 (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整理应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第三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七条 档案保管要求:
(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二)档案保管应分室、分柜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三)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 档案利用要求:
(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档案利用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销毁档案。 第四章 档案销毁
第九条 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二)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彻底。 第五章 职责与奖惩
第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负责档案的鉴定、整理、编目和归档; (三)负责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复制等工作; (四)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