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不办理产权证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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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XX
住址:XX省XX县XXX镇XX村
电话:139XXXXXXXX 139XXXXXXXX
被告:北京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X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刘XX
电话:136XXXXXXXX 6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1年10月11日,原告向被告支付叁拾捌万元元用于购买被告于2000年开发建成的XX小区XX号楼两套住房,由于该小区是现房销售,被告于原告付款当日便将房屋交付入住;2003年7月15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刘XX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
具状人
附:证据材料清单一份;
证据材料清单
编号名称 证明对象 份数 页数 备注
1 房地产预售契约 合同签订 1 8 复印件
2 附件一 装修标准、分户图 1 3 复印件
3 附件二 付款方式 1 2 复印件
4 房款交付 1 1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