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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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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框架合同

篇一: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货物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东北分公司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 10 月22日 签订地点:沈阳 买卖合同

(货物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东北分公司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50号国瑞汽配城5栋12门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13310000134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轮胎货物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标准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采购方式,按下列第 / 种方式执行: 定价不定量。 定量不定价。

其他方式: 成山 CST27 增强型 伍拾套 。

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以实际订单(或通知单)为准。

其他约定: 。 2.标的物包装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包装。

没有规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具体要求: 。

费用承担: 卖方承担 。 3.标的物运输 运输方式: 汽运。

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卖方承担。

甲方应提前 3日(月)向乙方提出采购货物计划。乙方按采购计划组织货源。

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

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其他约定: 。 4.标的物交付

交付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以下方式都应该明确交货点,以便跟风险转移点联系到一起)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 甲方自提自运。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数量相同。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可以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接受过量交付的部分。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受已交付货物并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补足交货不足部分。

乙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甲

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其他约定:。

5.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价款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 结算方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按月结算,具体约定如下: 开具支票付款 。 按季结算,具体约定如下: 。 按年结算,具体约定如下: 。 货款金额累计达到万元时结算一次。 其他方式: 。

价款为 含税 (含税/不含税)价格。 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中途不得随意变价。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货物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 %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因调整等原因引起的价格变动,对价格按性调整幅度进行调整。 其他约定: 。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从 20XX 年 10 月25日至 20XX年11月

10 日止。履行期内,本协议并不当然履行,当甲乙双方有实质性供需货时,按本协议履行。 7.验收

甲方应在货到 当 日内按照乙方出库单一中所列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厂家 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和/或订单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自行酌定:

拒收全部货物。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使得甲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就其因该货物所受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或更换该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或更换该货物。这种纠正和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费运回,甲方可以保管这些货物直到乙方做好运输准备,但是乙方应承担甲方保管这些货物而产生的费用。

在验收之后,甲方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验收

确认书。

甲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 日内将该缺陷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货物,乙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8.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订单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 篇二: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事宜,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物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商标、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 “采购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 与“采购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含安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 “采购清单”执行期内,清单内的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 “采

购清单”中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授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发出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 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止。 2.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清单”后,必须按 “采购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清单规定的地点。

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当次“采购清单”;并同时按采购清单开具普通(顾客名称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与甲方计划号)。 3. 交货地点

“采购清单”约定的地点。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采用支票或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 各条线路合同物资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的货款;“采购清单”

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5.侵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 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 包装和装运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 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 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 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以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8. 验收与质量保证 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非标产品收货按图纸收货。 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12个月,如“采购清单”有不同约定的,以“采购清单”的约定为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负责修复或更换,

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 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 d)、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伴随服务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 违约索赔与赔偿 误期索赔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货期交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次采购清单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交货超过6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甲方有权:

1) 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疏忽,或 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

完成本合同或“采购清单”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

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质量索赔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

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甲方退货,乙方应将甲方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 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 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 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乙方提交的货物产生的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产品责任事故适用相关法律的制约。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 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1. 不可抗力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 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 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

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 (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合同变更与修改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

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采购物项的调整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其提供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 何变化或修改。 13. 税费

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 均由乙方承担。

在中国境外和、澳门及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 争端的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 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起诉。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或主要项目分包出去,或

2)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

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 业清理;或

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单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5)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 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等行为。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 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与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相同或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篇三:年度文档 年度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具体采购安排

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本合同第条确定货物(以下简称“货物”)的供应商,在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订单,向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货物。订单样本详见

[附件一:采购订单样本]。根据不同情况,向卖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本合同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为本合同的货物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具体买方向卖方出售的货物包括以下几类:[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牛肉等肉类食品,海鲜类、调料类、素菜类及干货等食品],具体货物明细清单参见[附件二:货物明细清单及报价表样本]; 具体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及具体信息以订单为准。

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双方约定按第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传回采购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卖方应将订单原件在【 次】 日内送达采购方(否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卖方在订单发出后[24]小时内未传回订单或对订单作修改的,采购方有权拒绝卖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确认方式为一下第 【 】 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2)其他方式:[电话联系语音或络联系图片] 。 确认的订单一经传回,即对卖方具有约束力。未经采购方同意,卖方不得再对所传回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卖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取消其货物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资格: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2条规定,将本合同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

(3)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运输: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包装: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

货物单价:本合同约定相关货物的单价为[浮动]单价,其单价有效期为[三个月],单价有效期到期前,乙方必须与甲方沟通是否需要增减同类或类似货物报价,并在单价有效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下一个单价有效期的货物报价,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该单价有效期内采购货物的结算单价(以下简称“当前结算单价”,具体日期以甲方采购实施部门发出订单的日期为准)。具体 的货物报价清单样本参见[附件二:货物明细清单及报价表]。

货物及服务总价: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等于相关货物的采购数量乘该货物的当前结算单价之和。货物及服务的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订单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 (2)卖方应承担的安装及技术服务等费用。 (3)货物的包装费用。

(4)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方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5)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和/或采购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6)卖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需费用。 货物及服务结算、支付总价:双方依据货物的当前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及违约或赔偿等实际情况(若有),定

期签订《采购结算合同》进行结算、支付,具体的结算周期为每[一个自然结算月]结算一次,具体的结算,支付总价等于货物及服务总价减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采购结算合同样本参见[附件三:采购结算合同样本]

付款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须同时具备): (1)双方签署的《采购结算合同》原件[ 1 ]份; (2)甲方规定格式的付款申请一式[ 1 ]份; (3)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具体类型为:[普通销售]。 付款方式:

采购结算合同下的款项支付由买方和/或采购方付至卖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买方和/或采购方在付款依据收据收集完成后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采购结算合同签订且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和/或采购方向卖方支付采购结算合同约定的全部结算、支付总

价。

(2)分期支付 [/]

第三条 验收和质保

买方和/或采购方应按订单在收到相应货物后[当]日内进行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以下第[1]种: (1)双方验收;

(2)买方和/或采购方自行验收; (3)[其他:【/】。]

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以下第[1]种: (1)开箱验收;

篇四: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模板 小 XX MRSZ/ 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日期:

Date: 协议号: Contract No.: 签订地点:深圳市 Signed in:

本协议于200 年月日由如下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深圳XX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INDRAY BIO-MEDICAL ELECTRONICS CO.,LTD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XX大厦

电话:(0755)26582888 传真:(0755)26582680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合作协议书由深圳XX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和 (以下称“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互惠互利为基础,鉴于双方在合作上的强烈愿望,甲方向乙方采购与甲方产品相关的零部件,乙方根据甲方资料为甲方生产,或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此类部件的合作事宜,为更好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本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后续所有采购合作方面的产品和服务。 二、定义

1、 协议:指本协议以及与其相关的生效订单和补充规定或附件。

2、 采购订单: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并经乙方确认的包含订单编号、物料编码、产品名称、产品规

格、订货数量、订货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内容的正式有效的订货通知,是授权乙方按

照本协议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3、 产品和服务:指甲方下达给乙方并经过乙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中或经过双方有效授权人签

署并加印各自公司公章的《产品采购合同》中所列的,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证合格的相关 的产品和服务。

4、 价格:指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中标明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产品价格,是

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订单中产品和服务费用的依据。 5、 物料编码:是甲方针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所指定的编码。

6、 交货期:甲方在《采购订单》或《到货通知》上注明,并经乙方确认的交货时间。

7、 交货地点:默认为甲方深圳库房,或由甲方通知乙方其他具体的交货地点。

8、 产品序列号(批次):是为了便于产品的售后跟踪,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序列编号或生 产批次,该编号具可追溯性并且是唯一的。 三、合作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采取的合作方式如下: □ 乙方按甲方图纸和要求加工;

□ 乙方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和生产的服务;

□ 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指定具体生产厂家的标准产品;

□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供应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开发辅导。

□ 其他方式

四、产品规格和产品销售:

1、 产品规格书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规格书等资料为准,包括乙方提供受控的纸文件和电子

档,以及在乙方站上公布的规格资料等。乙方不能提供规格书的,以甲方发给乙方的图纸为准。如果有双方相关部门和授权人签字确认的《物料承认书》,也作为产品规格书之一。

2、 乙方制造或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部件必须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要求。产品生产中若涉及到甲方

的标识、字样、LOGO等都应由甲方预先书面许可。 3、 一旦产品的材料、外形、软件或制造工序等需要进行实质的更改,可能改变产品的设计、外

观、特征或功能,或者会产生与双方已经确认的产品规格不符的任何情况,乙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五、关于价格

1、 本协议规定的价格特指双方后续以《产品采购合同》

或《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具体价 格。

2、 报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报价并发出询价单(传真和电子邮

件有效),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外协产品需于5个工作日内,外购产品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按照甲方询价单要求的格式向甲方报价。乙方需详细列出物料成本构成表。所有单价应以含税价报价,但须注明税率。 3、 价格均以《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上价格为有效价格。双方同意,若《产品采购合

同》和《采购订单》中价格有冲突时,以《采购订单》价格为准。

4、 价格变更:在甲方确认市场及相应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甲方应事先

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同时,若在类似的供货条件下,乙方以更

低的价格向其他用户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时,所述报价生效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该报价于对其他用户生效时对甲方生效。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应返还从乙方以更低价格向其他方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之日起甲方多支付的价款。乙方保证乙方的价格至少应是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由于各种原因,乙方要求价格进行调整的,

应事先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做出正式《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后方可实施。 5、 若双方就价格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且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和本协议,但

终止本协议,并不影响双方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的执行。

6、 价格保密:乙方价格只能报给甲方采购系统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严禁向其他部门报

价。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确定的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对其员工负有约束义务。同时,甲方也不得将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预测和订货

1、 需求预测:甲方定期向乙方发出采购周期之内的订单和超出采购周期之外最多12周之内的需

求预测(FORECAST),以便于乙方准备物料及安排交货。 2、 采购订单变更:对于所下达的采购订单,原则上甲方有责任负责全部接收。但在甲方由于市

场需求变化引起的订单交货或推后、推迟、变更、取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订单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订单并同时回传给甲方(传

真件有效)。超出48小时乙方没有书面确认的订单,

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或变更。

4、 协议执行期间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且满足本协议不可抗力声明的规定,一方可通过有效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变更及撤消已生效订单;

5、 订单的不可转让性: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利将订单转移给第三方。本协议

的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其他法人实体或个人、关联公司、下属公司、分公司、协作厂家等。

6、 双方同意:在甲方有备货需求时,乙方应保证给甲方备货,以保证甲方随时交货的要求。备

货具体数量与方式、交货方式以双方后续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为准。 七、交货和收货

1、双方约定,乙方将产品运到相关生效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送货单应当包括订单编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交货数量;若交货地点变更,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委托第三方交货,乙方应在办理货运手续后立即通知甲方,该通知应包括发运时间、货号、货物名称、交货数量、指定交货人及其联系电话、交货地点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的信息。

2、 双方约定,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保险及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交

付前,产品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承担。

3、 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紧急交货通知,乙方承诺尽力配合甲方。甲方以“缺料报

表”的形式向乙方发出交货通知,该报表包括物料编码,交货时间,数量,乙方承诺24小时内对交货要求进行确认回复。没有列在“缺料报表”中的物料,乙方按订单交货要求进行交货。

4、 甲方同意乙方的实际交货(即到货)日期比原定日期提前7个工作日或推后1个工作日时均视 为按订单或者按排程交货。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提前 7天以上交货的,视为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

生的风险与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 若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乙方至少应当提前天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确定新

的交货时间。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7、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货迟延,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货迟延,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交货期限可

作适当的推迟。 8、 乙方在超出交货期 天以上无法将货物送到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视为乙方无法交货,甲

方有权解除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 未经双方事先确认,乙方所交货物超出双方确认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多余货物,乙方承担 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

10、 未经双方事先确认,乙方所交付货物数量少于双方确认数量的,乙方应立即补齐差额。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1、 甲方收货时,甲方只核对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等,办理收货手续。甲方按照国家标准

GB2828II 在到货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来货进行验收。 12、 甲方验收货物时,将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物料承认书》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物料承

认书》未作规定的,将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13、 八、付款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在合作方面采取如下条款: □ COD;

□ 预付30%,余款货到付款; □ 月结60 天; □ 其他付款方式 九、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要求,因乙

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而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严重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同一批次产品在甲方生产线上的不良率达 %以上,甲方认定此为□ 预付50%,余款货到付款; □ 月结30天; □ 月结90天;

严重质量事故,乙方应立即更换新品,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损失。 将按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3、 为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其他条款以及其他标准的行业规范和程序得到遵守。

甲方有权自己或者委托代表,在正常工作时间对乙方的硬件设施、质量控制程序以及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4、 为保证加工质量,乙方应有完整的加工工艺文件,甲方可随时到乙方检查其加工过程、加工 进度和加工质量等;

5、 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变化时,应该书面通知甲方,并且从新的交货地址交货前,必须取得 甲方的重新评估许可通知;

6、 甲方不允许乙方提供不良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

同意,并必须明确注明此批为不良批;

7、 甲方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乙方有责任认定不良类型及提出改进计划,并随时告诉甲方;

8、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的批合格率必须大于%,若批合格率小于该指标时。 按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9、 双方约定,因质量体系考核需要或法规需要,甲方或第三方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场地等进 行考核,乙方应给予配合。 十、产品保修

1、 乙方保证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后续产品的保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2、 产品的保修保质期为:□ 1年;□ 2年;□ 3年。 十一、乙方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协议产品有关的资料、信息是真实和正确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是乙方拥有所有权且没有在其上设定抵押权、质押权,没有任何 权利瑕疵。

3、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是合法生产的,不是违法产品。

4、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符合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

如果属于乙方标准目录产品,则应符

合乙方自身的技术规范要求,不存在设计上(甲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术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

5、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

6、 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标准。

7、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第三

方主张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

8、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违反上述1至保证中的任何一项,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或官方指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该指控支付的赔偿和其他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自

篇五: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目 录

1

物 .................................................................................................. 2

2

装 .......................................................................................... 2

3

输 .......................................................................................... 2

4

付 .......................................................................................... 3

5

式 .......................................................................... 3

6

限 ...................................................................................... 4

7

.验

收 ...................................................................................................... 4

8

务 .................................................................................. 5

9

证 .............................................................................................. 6

10

移 ............................................................................ 6

11

证............................................................................................. 6

12

保 .................................................................................... 6

13

力 ............................................................................................ 6

14.合

同变更和解

除 ................................................................................ 7

15

任 ............................................................................................ 7

16

决 ........................................................................................ 8

17

知 .................................................................................................... 8

18

定 ........................................................................ 8 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货物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见附件一: 采购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定价不定量。 定量不定价。

其他方式:定价定量 。

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以实际订单(或通知单)为准。

其他约定:此框架协议包含但不限于附件1:物资采购明细表中的物资(该批次货物,乙方负责自量取尺寸完成之日起,25日内配送到指定地点);其他采购需求,按照相关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标的物包装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包装,没有规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具体要求: 采用瓦楞箱,尼龙袋打包包装,内件塑料袋封袋,包装物乙方负责,不回收。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备用线、扣子等,随货配送 费用承担: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3.标的物运输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卖方承担。

甲方应提前 15日(月)向乙方提出采购货物计划。乙方按采购计划组织货源。

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其他约定:无 。 4.标的物交付

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乙方送货卸货。 乙方代运。 甲方自提自运。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数量相同。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 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可以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接受过量交付的部分。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受已交付货物并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补足交货不足部分。

乙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乙方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凭发包人出具的《物资采购订单》所规定的内容供货。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供货,每延误壹天罚款20XX元。

其他约定:买方向卖方提出订单后30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供货。

5.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价款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 结算方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按月结算,具体约定如下: 。(此条不适用) 按季结算,具体约定如下: 。(此条不适用) 按年结算,具体约定如下: 。(此条不适用) 货款金额累计达到万元时结算一次。(此条不适用) 其他方式: 适时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中途不得随意变价。

其他约定: 无。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

性负责。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贰年。 7.验收

甲方应在货到 3 日内按照附件一中所列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__5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3 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质检部门 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和/或订单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自行酌定:

拒收全部货物。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使得甲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就其因该货物所受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或更换该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或更换该货物。这种纠正和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费运回,甲方可以保管这些货物直到乙方做好运输准备,但是乙方应承担甲方保管这些货物而产生的

篇六:关于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关于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 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材料物资采购供应模式,为规范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操作模式:集团统一招标、结同战略合作关系,由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采购供应并代付代扣的材料物资。 第二条 材料物资种类:

1、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有: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公共区配电柜。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有:铝合金门窗、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

3、以上材料类别由集团招标中心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铝

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低压开关柜;由材料设备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高压电缆、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 4、材料种类如有调整,集团另行发文通知。

第三条 地区公司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根据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按权限报批。 2、计划申报:地区公司工程部每月根据供货周期每月1日前将材料计划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4天内审核完毕,报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采购部3天内下发《地区公司订货清单》给供货单位。

3、材料验收:货到现场后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 161

按板验收;工程部开具《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经工程部、采购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4、款项结算:

(1)结算依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是地区公司与供货单位、地区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2)付款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到货的材料物

资,必须在下月25日前支付给供货单位。

(3)代付代扣:每月9-15日,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与供货单位对帐,并在《对帐单》上签名确认,对帐完毕后提交预决算部,每月16-20日,预决算部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每月21-25日,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代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预决算部负责从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代扣其当月所用的材料款,因特殊情况,地区公司如需暂时在当月少扣、缓扣或暂时不扣施工单位材料款时,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5、样板管理:归档原始样板由集团统一封存,集团招投标中心和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各自签订框架协议验收原始样板的发放,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单据管理:《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印刷并发放各地区公司使用。

第四条 地区公司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工程部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交立项报告,经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部,招投标部签订单项合同,并按照权限报批。 2、材料验收:货到工地后,由工程部组织卸货工作,地区公司工程部、供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部办理验收手续,并组织各方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款项支付:地区公司工程部收到供货单位请款申请后,2天内确认完毕并提交预决算部,预决算部3天内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付款结算。 第五条 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

地区公司需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给施工单位 162

的材料种类有:淋浴间隔、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铝合金门窗。 (1

议及供货合同。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 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2)三方协议由地区公司自行审批。

第六条 地区公司直接签订设备类物资采购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给地区公司相应项目公司的有: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小型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变压器、公共区配电柜、高低压开关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其他属于所在省地税局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名单的设备。

第七条 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每月将价格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招投标部、采购部。 第 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对各自签订框架协议的战略合作单位材料物资的品质、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材料物资样板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验收管理、单据管理、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 考核:地区公司相关部门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失职问责处理。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考核,集团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管理中心及材料设备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163

全国性材料物资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战略部署,为确保销售持续性、工程建设连续性,保证全国性材料物资的及时供应,强化材料计划管理及责任意识,特制订本办法。 一、材料计划类型

(一)年度材料计划:根据集团年度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或重大节点计划,测算的年度材料需求量。

(二)三月材料计划:根据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每月申报的从下下个月起连续三个月预计要求到货的材料需求量。 (三)月度实际用料计划:根据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每月申报的要求下月到货材料需求量。 二、材料计划申报、审批流程

(一)年度材料计划:由材料公司负责编制,在集团年度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或重大节点计划下发后15天内编制完毕。

(二)三月材料计划:由地区公司工程部负责编制,于每月12日前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于每月15日前完成审核后提交集团管理中心;集团管理中心每月20日前完成审批后提交材料公司;材料公司于每月25日前整理汇总后提交供货单位备料。

(三)月度实际用料计划:由地区公司工程部编制下月计划并于每月1日前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于每月3日前完成审核并经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集团管理中心;集团管理中心于每月5日前完成审批后提交材料公司;材料公司于每月10日前下发下月订单至供货单位。 三、考核规定

(一)材料计划及时性考核 未按时提交材料计划,每次扣罚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0%月

浮动工资。

(二)材料计划准确性考核 1、月度实际用料计划考核:

每月3日后补报的材料计划,根据补报项数(同批次申报的同一编码的材料视为一项)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1

(1)单个项目补报项数在31-5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30%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补报平均项数在31-5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0%月浮动工资。

(2)单个项目补报项数在51-10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40%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补报平均项数在51-10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40%月浮动工资。

(3)单个项目补报项数101项及以上的,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50%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补报平均项数101项及以上的,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50%月浮动工资。

2、三月材料计划考核:

三月材料计划的准确性按季度进行考核,准确率须达到90%,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进行考核。根据该季度每月实际用料计划中同一编码材料申报的总量对比三月用料计划申报的总量,计算出该编码材料的准确率,并汇总计算出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

(1)单个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在90%以上的,每超过1%奖励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 3%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平均在90%以上的,每超过1%奖励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月浮动工资。

(2)单个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低于90%的,每低1%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 3%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平均低于 90%的,每低 1%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月浮动工资。 (三)其他重点考核:

因材料计划申报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10%月浮动工资。

四、属于集团节点计划调整、设计方案变更、材料品牌调整等原因产生的补报材料计划不纳入考核范围。 165

篇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件/材料采购订单、设备购买合同、框架(长期)协议、寄售协议。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量统计、合同存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物供中心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起草及准备工作。

第六条 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接收登记采购部提交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量统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审查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识别控制,对日常的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三章 合同准备

第 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采购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第九条 起草合同文本依据资料有: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十条 合同文本应包括商务与技术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且明确约定:(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二)标的物;(三)品牌;(四)项数;(五)数量;(六)价款:(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适用法律等。 第四章 合同的审批签署

第十一条 物供中心合同部接收采购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统一编号、记录。

第十二条 属于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如单独起草的有特殊

条款的合同,由合同部负责送交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第十三条 属于标准采购合同:如备件/材料采购订单由物供中心合同部审核,中心主任在关键页小签。程序如下: 1、采购员草拟合同文本,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 2、采购员将合同交采购主管签字确认,统一交合同管理部;

3、合同管理部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到各合同管理员; 4、合同管理员进行初审,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 5、合同主管进行复审,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交副主任审核后在采购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关键页上签字; 6、加盖物合同审核章,按额度分级报领导进行合同审批签署。

第十四条 领导按额度分级审批签署的金额如下: (1)物供中心副主任:10万元人民币或万美元以下; (2)物供中心主任: 50万元人民币或万美元以下; (3)公司分管物供领导:50万元人民币或万美元以上; (4)特别项目或50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的采购项目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由总经理授权代表标准。 第十五条 各类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合同的签署时间应为签署合同的真实时间。

第十六条 签署合同时应检查签约人员的资格。 直接签署合同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合同时,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七条 签署完成的合同文本由合同部统一加盖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平朔煤业管控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

第十 一般情况下,正式合同文本四份(特殊情况:外币合同、大型设备合同适当增加合同份数),由物供中心合同管理员分发,一份分发给采购员,转供货商作为供货依据,并负责催货工作;两份分发给合同执行员,作为下达入库通知单和付款依据;一份连同所有物资采购资料存档。 第十九条 采购员、合同执行员接到生效的合同后,按合同的形式及相应的工作程序执行合同。

备件/材料采购订单:到货后合同执行员下达入库通知单,相关仓库按照入库通知单办理收货、验收入库手续,进行系统输入,出具验收报告(100万元以上由物供中心主任审批),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验收报告、合同1份、(国际采购的外币合同还需准备提单、箱单和报关单)],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设备购货合同:设备到货后,海运协调员下达入库通知单,组织设备管理中心和使用单位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参与验收),物供中心出具验收报告,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框架(长期)协议: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申请后,可以填写“订货通知单”履行审批手续后直接通知供货商备货、送货。之后办理合同、验货、付款手续。

寄售协议:根据结算单起草合同文本签署付款合同,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条件: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合理期限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通知限期答复。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的程序: (一)采购员准备变更或解除物资采购合同的所有附件,包括原采购合同及签订原采购合同的所有附带资料; (二)注明变更或解除原采购合同的理由,并草拟变更后的采购合同文本。

(二)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的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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