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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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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上诉。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异议,人民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的,显然是可以上诉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分割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在签订离婚协议后,除非存在另一方存在私自转移财产等行为造成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变更,但如果双方没有相关侵权行为的,还是需要以签订的离婚协议上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为准。

一、民政局离婚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年内。具体规定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进行上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请求撤销或变更。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夫妻进行在离婚登记之后,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是不能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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