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般不可以主张退还彩礼钱,但存在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要回,且后两种情况,以离婚为前提。
一、彩礼的具体返还标准是什么?
返还彩礼有以下条件: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一般不予支持退还彩礼钱。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男女双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女方应当返还男方之前给付的财产: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女方应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女方也应返还男方所给付的彩礼。
三、起诉退婚不退彩礼能判吗?
退婚不退彩礼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书写往来、短信记录;证人证言;实际交付的财物等。且只有存在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才能认定是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等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主张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