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辞退不给补偿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合法。用人单位只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
(1)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和解协议;
(2)向工会寻求帮助,由工会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4)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5)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7)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