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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起诉的离婚

来源:华佗养生网

起诉离婚的确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的,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则该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一、老公和小三一起生孩子怎么办

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管辖: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2)具体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是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

2、对方出轨起诉离婚,可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二、起诉离婚需要回到户籍当地么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提起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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