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失去了起诉的权利。然而,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通过监督程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此外,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还可以向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重新起诉或重新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书被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起诉。
法律分析
不可以起诉但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16号河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更正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请示》(豫劳裁〔1996〕11号)收悉经与最高人民协商现函复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对未向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裁决书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具体裁决意见等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新的裁决当事人对该裁决书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书中的笔误在制作该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后若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仅就此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结语
通过监督程序纠正错误,对于无法起诉但确有错误的情况,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不可再向人民起诉。然而,当裁决书确实存在错误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上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在执行程序中,也可向人民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之后重新起诉或申请重新仲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特定情形,人民可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被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