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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费拖欠不交,如何应对?

来源:华佗养生网

如何处理欠款和驱逐拖欠房款的租客;通过口头诉讼可以迅速驱逐房客并要求偿还拖欠费用;房东也可以只要求终止合同而不要求归还拖欠款项;追回拖欠租金的情况;境外个人或企业在沪购房出租需缴纳税款,具体税率根据收入和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如何将欠款要回并且将拖欠房款的租客从出租房中驱逐出去。这种情况无论金额的大小,只有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司法程序,这种情况不用通过简易审理。通过口头诉讼,房东可以停止合同并且将房客驱逐出去,同时勒令房客偿还拖欠的房租、煤气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比较迅速地收回住房。房东如果确实需要房子急用,如果房客拖欠金额不大的话,房东可以不等到归还拖欠的房款,立即终止合同,要求房客即刻从租房中搬出。

第二种情况就是房东只要求终止合同,不要求归还拖欠房款,然后将房客驱逐。这种情况也是只需要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追回拖欠租金。比如租客长期拖欠房租,在没有结清账目也没有告知房东时就离开了。

缴税额度

境外个人或企业在沪购买商品房,若对外出租的话应当依法纳税。所谓“境外个人”指的是外籍人员(港澳台胞暂归入此范围)。

所谓“境外企业”指的是外商在国内投资的企业(港澳台胞投资企业暂归入此范围)。

境外个人和境外企业私房纳税有所区别。

境外个人在沪购得产权房时外出租,若用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按综合税15%减半缴纳;2000元以上按综合税21%减半缴纳。这同国内个人私房出租所缴的税是一致的。

境外公司在沪购得产权房对外出租,若境内有常设机构的,应当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为租金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为30%。如果该机构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和费用凭证的话,原则按租金收入30%缴纳。

对于境外个人和公司在沪购得产权房自住的也应缴一项房产税,按居住者入住使用第二个月起扣除总房价20%所剩的余款一次性缴付。

如果涉外房子是通过中介对外出租的话,即房子主人要付一笔中介费给公司,这笔钞票不管付与不付,税收仍按租金原收入缴纳,不能扣除这笔费用后再缴税。如果涉外房子连同室内家具一同对外出租,税收仍按租金总收入计算,不能扣除这笔所谓“家具使用费”后再缴税。

结语

通过口头诉讼,房东可以迅速收回欠款并将拖欠房款的租客驱逐出租房。房东可停止合同,要求房客偿还拖欠的费用,并立即搬离。另外,房东也可选择只终止合同,不要求归还欠款,然后驱逐房客。对于长期拖欠房租并未告知房东的情况,房东可以追回欠款。境外个人或企业在沪购买商品房并出租时,需依法纳税,具体纳税额度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情况而定。若涉及中介费或家具使用费,税收仍按原租金收入计算,不能扣除后再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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