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车处理方法如下:
1、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的,经公告三个月仍未收到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当事人30日后未收到的车辆,依法处理扣留车辆;
2、因违法需要扣留的,驾驶员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30日内未提供扣留机动车的法律证明,未办理相应手续,或者未来接受处理。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公告三个月后仍未来接受处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送合格拍卖机构拍卖,收入价格上缴国库;拆除非法组装的机动车;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