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这些印章在法律上都可代表企业。签合同时,可以使用合同专用章或法人章(公章),只要合同成立并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用法人章确认同样有效。
法律分析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从法律上讲,上述印章对外均可代表企业。
签合同可以用合同专用章,也可以用法人章(公章),只要是合同依法成就,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法人章确认,同样是有效的合同行为。
拓展延伸
股东滥用公章签署合同的法律责任
股东滥用公章签署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滥用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同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的无效性,并可能要求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股东可能还面临公司内部纪律处分,例如罚款、停职、解雇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东的滥用行为涉及到诈骗、侵占等犯罪行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股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法使用公章,避免滥用公章签署合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结语
合法使用企业印章是企业合同行为的重要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专用章或法人章都能有效确认合同的真实意思。然而,股东滥用公章签署合同将面临法律责任。滥用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其他合同方追究违约责任。此外,股东还可能面临公司内部纪律处分,甚至刑事责任。因此,股东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法使用公章,以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