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并不属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出于安全考虑,机动车还是应该减速避让。
法律依据:《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