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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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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中级文书范本, 国家标准中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二、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二、中国赔偿法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以职务违法行为为归责原则的根本标准,而不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主客观过错为标准。意味着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并不违法,不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给公民造成了实际损害,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行政赔偿的成立有哪些要件

(一)行政侵权行为

这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包括三个要素:

1.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其他被授权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

2.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3.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损害事实

这是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侵权行为的客观损害。认定损害事实应注意以下几点:

1.损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

2.受损害的权益必须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3.损害事实包括物质损害事实、人身损害事实和精神损害事实。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规定,实施违法侵权行为的致害机关,含行政机关、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机关是有具体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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