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鉴定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鉴定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佗养生网

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需要有人照看;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工作时间大量减少;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一条 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