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人有限公司需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需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来源:华佗养生网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他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