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规范中,是有行规的。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七条 行规由有关部门或者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规草案由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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