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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的产品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违约

来源:华佗养生网

当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除可能构成双方买卖合同之违约行为外,还可能构成产品质量侵权。

一、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什么

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退一赔三的适用条件包括: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伪劣商品包括: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

二、制造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刑法》中没有制造伪劣产品罪,但有生产伪劣产品罪,其犯罪构成是: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三、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属于哪一级管辖

首先,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2、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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