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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超过5000判刑不和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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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产,超过5000元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如果不和解,就只能依法判决。

如果积极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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