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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还了要判刑吗

来源:华佗养生网

挪用罪需要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来认定。因此案发之前国家工作人员在三个月内归还了挪用的全部数额的,不成立挪用罪。因此,挪用三个月内归还的,不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一、挪用他人钱财是什么罪

如果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挪归个人使用,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罪。

二、挪用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挪用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为个人使用。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犯罪手段不同。贪污罪必须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比如作假帐),否则就无法将据为己有。挪用罪不需要使用这些手段,只是背着单位的财务人员,将偷偷拿出。

3、犯罪对象不同。挪用罪侵犯的对象是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贪污罪侵犯的国有财产的所有权。贪污的对象是国家财产,既包括钱,也包括物。

4、立案标准不同。贪污不论是否退赃,一律构成犯罪。挪用,没有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三个月内归还的,不认为是犯罪,不予立案。超过三个月未还,但在侦查终结前归还的,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5、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罪只侵犯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6、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7、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帐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被挪用的事实。

三、挪用一百万以上判多少年

挪用100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能够退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不退还,应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的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因此对于挪用行为,应该根据上述的标准来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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