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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和一般人身权的区别

来源:华佗养生网

法律主观:

著作人身权的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等。且人身性著作权具有如下特征: 1、能体现作者身份; 2、必须由作者享有; 3、不得进行交易、赠与、继承; 4、其他特征。

法律客观: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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