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责任纠纷管辖相对比较简单,同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原则,至于级别管辖,则要看不同地区关于指导级别管辖的规定。
简单地说,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主要是发起人和公司两大类,要么是公司,要么是发起人。
如果以公司为被告的,则以公司住所地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管辖,如果以发起人为被告的,则以发起人住所地为管辖,被告有数个发起人的,每个发起人住所地均有权管辖。
上述只是一般规定,因为发起人责任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涉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如果是特殊类型合同,《民事诉讼法》就管辖有特别规定的,尚需执行《民事诉讼法》的特别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