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至1人死亡司机负全责驾驶证吊销几年

交通事故至1人死亡司机负全责驾驶证吊销几年

来源:华佗养生网

交通事故至1人死亡司机负全责驾驶证吊销二年。

吊销驾驶证的情况: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