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华佗养生网

法律分析: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属于执行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