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一、保证人应具有先诉抗辩权的程序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条件: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可以享有先诉抗辩权;
2、一般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诉抗辩权。一般担保人在担保期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
保证期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不明确三种:
1、有约定,当事人在担保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开始;
2、无约定,保证合同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约定不明确,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
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到期最长多长时间
担保时效与普通时效相同,都是3年,但是要注意担保时效开始计算的日期。
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限,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从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起,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中,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