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撤销民法典定事由有哪些

撤销民法典定事由有哪些

来源:华佗养生网

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有两种:被胁迫而结婚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被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在胁迫结束之后的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在知道的一年内起诉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